平城区坚持多措并举、严格依照党章规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严把“入口关”、拧紧“管理关”,切实通过党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党员教育管理的首位,紧扣“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做到“两突出四倾斜”(突出精准调控,突出严格规范,注重向农村、社区一线倾斜,向党建工作薄弱、党员队伍老化的党组织倾斜,向高知识群体倾斜,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倾斜)。凡是入党动机不纯、是非观念淡薄、贪图私利、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形的人,一律不得作为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搭建党员发展联查联审平台,由各党(工)委牵头统筹,联合纪检、卫健、政法、市场监管等单位部门,对入党申请对象开展联合政治审查,全面立体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和日常行为表现,从严做细政治审查,切实解决和坚决查处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
抓好不同群体党员分类管理。坚持线下办理与线上转接相结合,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防止出现“口袋党员”和“隐身党员”。以党员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为重点,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全面排查空挂党员,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积极探索对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的具体措施,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一方隶属、多方管理”原则,在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组织活动经费由财政进行保障。
开展“两评一定”探索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原则,采取“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审定”工作法,畅通党员出口,着力探索、建立保持和增强基层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党员互评:召开党员大会,党员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排查情况,对每名重点管理对象进行定格。群众测评:吸收部分政治素质较好、有一定参政议事能力的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评议方式方法和党员互评相同。支部审定:测评结束后,梳理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定。其中,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在客观分析、调查取证、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组织处置意见,形成综合性调查核实材料。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破产企业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供稿人:尹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