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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姚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完整)乡村示范村建设调研

时间:2023-05-16 14:00:27 浏览量:

大姚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大姚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展开全文大姚县政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抓手。为推进大姚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县政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姚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大姚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大姚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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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姚县政协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抓手。为推进大姚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县政协组成调研组,对大姚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大姚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人居环境提升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围绕每年建设不少于50个村,3年建设不少于150个村,示范村占全县自然村比例达到10%以上,每个乡镇每年重点打造不少于2个示范村的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整合项目资金,强化工作力量,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全县共建设新农村省级重点村61个,州级试点村79个,美丽宜居乡村54个,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9015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

  (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大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行高位推动,通过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统一了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楚雄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3年行动计划》《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为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了思想统一,目标明确,措施到位。二是健全了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姚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也相应健全了领导机构,细化了工作

  目标,形成了联动机制,示范村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强化了责任落实。印发了《大姚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大姚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层层分解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定完善了考核办法,强化了工作督促检查。同时,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农办、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扶贫、民宗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整合项目资源,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始终把基础设施作为重中之重,围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村庄“十有”、农户“九有”的要求,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交通条件有新改善。架设桥涵171座,硬化村内主干道86千米、支干道44.8千米,支砌挡墙1.4万立方米,全县20户以上宜通公路村组全部实现通路目标。二是水利设施建设有新突破。实施饮水工程35件,安装人畜饮水管道28.05千米,新建水池水窖106个,加固改造村内小坝塘21个,新建抽水站4个,解决2.8万人的饮水问题,改善农田地灌溉面积1.84万亩。三是公共设施建设有新进展。建成综合文化室141个,标准篮球场、活动场135个,安装文化活动、健身娱乐设施96件。同时,村内道路硬化、清洁能源建设、垃圾处理、绿化美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得到同步推进。

  (三)产业培植取得新成效

  传统产业得到巩固提升,特色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特色产业优势不断显现。在巩固提升粮烟、畜牧传统产业的同时,通过扶持发展、示范带动,全县核桃、蚕桑、花椒、中药材等主导产业种植面积分别达158万亩、7.63万亩、34.1万亩、3.96万亩,产业效益进一步显现,魔芋、百合、杨梅、芒果等特色产业稳步发展。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取得实效。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形成了一批集种植、加工、经营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大户,经营模式、经营结构不断优化,品牌优势逐步显现。全县有18户农业龙头企业、4个农产品商标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10个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升了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力。三是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得到

  改善。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整合项目资金,实施了一批产业配水工程,发展了一批种养殖示范基地,以新品种实验示范、农业科技推广、集约化经营服务为重点的农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发展后劲得到进一步增强。四是群众收入稳步提升。优势产业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的3491元增加到2015年的7945元。

  (四)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通过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的道德素养、文明风尚、生活方式有明显改善。一是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成效。坚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平安家庭创建评选表彰活动,彰显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巾帼建功精神,多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等文明和谐新风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文明礼让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群众的生活方式逐步转变。石羊镇土地祠小组、新街镇屏凤山小组、金碧镇付冲小组等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村”“州级文明村”和“州级民族团结示范村”。二是以法制宣传教育为抓手,群众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实施普法宣传,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尤其是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决策机制,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协调,民主管理、相互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在惠民政策落实、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矛盾问题以及信访问题逐步减少,农村群众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通过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姚县农村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设规划滞后

  一是示范村规划布局重点不够突出。兼顾不同村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环境条件的差异性进行分类研究不充分,规划的针对性不强,控制性建设规范不够具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资源的集中效应。二是功能配置不完整。除部分集中搬迁的重点村外,对一些有条件的村组在停车、排污、畜圈改造、垃圾处理、景观风貌等方面的安排不够明确具体,影响了示范村建设协调性。三是特色不够鲜明。在产业、文化、生态、风貌等方面融合不够,影响了规划的吸引力。四是部分群众对规划缺乏认同感。规划的引导、规范、控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影响了规划的执行力。五是规划执行主体缺位,对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不到位。少数部门和乡镇遇到工作阻力时相互推诿、回避矛盾,影响了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加之联动机制不健全,致使一些个别现象演变成了共性问题。

  (二)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一是建设资金不足,投入渠道单一。仅靠省州每年安排新农村建设的政府性项目难以满足发展需要,加之项目安排以条块为主,资金整合难度大,甚至少数项目不能按计划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建设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争取社会投资引导机制缺失。对少数有区位、有特色的村组,项目包装滞后,缺乏主动争取社会资金投资的意识和政策引导机制,观光农业、家庭农场、乡村旅游发展滞后,甚至对有合作投资意向的项目,由于部分群众短期利益思想突出,存在人为提高土地流转门槛的现象。三是群众主动投入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对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愿出资投劳参与公共设施建设,甚至一些该由群众自主完成的改房、改水、改院、改圈、改厕、改灶等事项没有按规划要求落实到位,影响了整体成效。

  (三)产业发展不平衡

  一是产业发展不平衡。从总体上看,山区好于坝区。部分村组由于交通、水利、土地资源、劳动力等因素影响,产业发展滞后,收入来源单一;部分示范村虽然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相应的土地资源,但由于规划引导滞后,种植结构大而化之,千篇一律,没有体现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尤其是部分坝区村组,大量的劳动力外出务工后,主动作为的意识不强,在产业发展上的投入和精力都严重不足,加之土地流转门槛费用较高,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产业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二是科技推广服务不到位。部分群众集约

  化经营意识不强,加之相关部门在一些关键环节的科技措施推广上服务指导不到位,重栽轻管现象突出,特色产业发展没有实现预期成效。三是组织化程度较低。除蚕桑产业外,龙头的带动作用不明显,合作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仍然不足。四是政策引导不够。多年来,产业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在蚕桑、核桃、花椒等主导产业的推广上,对非适宜区和部分发展条件不足的村组和农户扶持不够,政策安排重面轻点,没有充分体现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集聚效应不够凸显。

  (四)管理机制不健全

  调研中发现,在改善乡村建设软环境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村组公共设施遭到破坏,脏乱差现象依然突出,乱占乱用、损公利己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村民在邻里关系、赡养老人等方面仍存在不协调、不健康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群众自我管理意识薄弱。部分群众仍满足于原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乱占、乱用、乱排、乱放现象突出,一些已完成规划建设的村组,因管理缺位,出现了“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二是引导教育不到位。部分乡村组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对群众缺乏经常性的引导教育管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的巩固和拓展,一些陈规陋习在少数村民中仍有不同形式的表现。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由于缺乏明了、具体、有效的村规民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无据可依,具体行为不受约束;或者由于村规民约的制定没有体现多数人的意愿,致使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意义。

  三、推进全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乡村,要按照省、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文件要求,坚持“统筹规划、抓点带面、群众自主、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抢抓中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战略机遇,对村容村貌、人居环境、产业培植、民主管理、群众素质、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打造“升级版”新农村。

  (一)完善规划、突出特色,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完善建设规划、强化规划执行,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健康发

  展的重要前提。一是创新规划理念。继续以“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建设各美其美的特色村庄、特色民居为目标,充分体现不同村组在生态、产业、文化和建筑风貌上的特色,增强规划的生命力。着力完善居民样式和内部功能结构,把“人畜分离”“厨卫入户”作为硬要求,围绕实施“改房、改水、改院、改圈、改厕、改灶”综合行动,体现规划先行的要求。二是实行分类规划。围绕村庄的不同区位和条件,制定规划的分类标准,按照村庄规划民居设计大会战要求,抓好县域村庄布局、村庄详规和民居设计,建议以开发型、建设型、控制型三种类型,研究制定建设规范,实行底线控制,既体现规划的严肃性,又兼顾不同需求的灵活性。三是强化规划的引导性和约束力。以政策引导和规划执法为抓手,加大配套政策的落实力度,强化乡村组织规划执行责任,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四是打牢群众基础,体现民主要求,因势利导,自觉把规划制定过程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自觉、激发动力的过程,充分激发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性作用。

  (二)整合项目、增加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抢抓中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重大机遇,着力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七大行动”,争取更多项目支持。一是以产业专业村、生态村、旅游开发区资源富集村和主要交通沿线特色村为重点,以分类规划标准为导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加强交通、水利、通信和村内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把改善交通通行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依据地理环境、资源禀赋、人口规模科学设定建设标准,体现宽窄适当(宜宽则宽、控制底线)、方便错行、权责明晰的要求,有效改善通行条件。围绕产业特点,改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以“五小水利”建设为重点,抢抓项目扶贫机遇,切实解决好水利瓶颈问题。加大农村宽带建设力度,搭建互联网平台,为农村发展新业态创造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等项目,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三是围绕特色村开展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选择有条件的村组,积极围绕家庭农场、农庄、农家乐等开发

  建设梳理包装项目,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四是强化农民自主意识,引导群众围绕住房、改圈、改厕、清洁能源建设等加快投资建设步伐,通过项目支持、财政资金补助、集体资金投入、群众筹资投劳等多种形式,解决好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绿化美化等公共实施建设问题。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五是完善奖补政策,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重点围绕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绿化美化、活动场所建设等方面,细化政策标准,既体现普遍性,又兼顾灵活性,真正对群众有积极性、工作基础和资源禀赋较好的村组给予重点倾斜,有效发挥优势村组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因地制宜、培强产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加快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以增加收入为核心,完善重点村、示范村的产业规划,优化品种布局。按照突出主导、长短结合、体现特色的要求,把产业覆盖到村到户,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原则,在大力推广特色经济林果、特色养殖、中药材种植的同时,积极发展特色水果、蔬菜种植。强化技术推广和科技服务,完善服务体系,加大适用技术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集约化经营措施的普及和推广,以绿色、生态建设为着力点,打造绿色、健康品牌。二是积极发展专业村、专业户,充分发挥大户和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合作经营、龙头带动、互助发展为基本途径,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积极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在“特”字和“扶”字上作文章,围绕土地流转、设施建设、种苗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突出关键环节,推动产业特色化发展;以各类扶贫政策和互助互动措施,帮助困难家庭开辟长效的收入来源,逐步提高自主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创新经营理念,以宽带建设、互联网平台建设为载体,探索“互联网+”新型经营模式和新业态。

  (四)加强管理、提升素质,改善宜居乡村建设软环境

  以提升群众文明素养、治理农村“脏、乱、差”为着力点,积极

  发挥软环境建设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一是要以提升道德素养、养成文明习惯为重点,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抓手,在广大群众中培树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好行为习惯,让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文明礼让、融洽和谐蔚然成风,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新型农民,营造农村文明新风尚。二是要以干净、整洁、健康、绿色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健康文明行动,把植绿、护绿、爱绿的要求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三是以完善治理机制为重点,增强群众自主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规矩意识、民主意识,充分利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这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村民行为规范,有效发挥村民代表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四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小组长,真正把群众基础好、带动力强、有责任心、敢于坚持原则的人作为带头人,完善村民代表活动制度,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在处理相关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领导、注重统筹,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以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工作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每个项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有效统筹项目资源和工作力量,按照目标统一、任务具体、资源相对集中、力量聚集整合的要求,推动建设工作取得突破。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和末位谈话制度,以目标倒逼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发展。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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