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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纪检组长(书记)监察干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收获感悟

时间:2022-03-03 14:02:29 浏览量: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自2020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正式施行。《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成果,对规范和完善监察机关政务处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该法不仅为公职人员列出了“负面清单”,而且也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法明确了法律界限,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当前,要将学习贯彻执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与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在实践中准确把握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既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需要,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高监察工作法治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该法有效融合贯通了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开展政务处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解 决了在实践中遇到的民主党派、非党员村委会组成人员等监察对象的“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问题,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制度化法制化。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现阶段要把学习《政务处分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精研细读、学深学透,切实做到认真学法、规范用法、严格依法。

二要坚持学用结合,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一个突出亮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 适用规则、程序以及救济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了权威准确的法律依据。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重要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掌握《政务处分法》与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系起来,准确把握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结合具体案例加深理解和认识,切实做到学用结合、融会贯通,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当前,围绕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要立足监督检查职能,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

严格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要教育监督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使 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三要提升工作能力,在实践中熟练运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成果。该法为公职人员列出了“负面清单”,也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法明确了法律界限,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精准执行、熟练运用好《政务处分法》,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依法精准做好政务处分工作。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分类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注重突出实践中典型多发的违法类型,并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幅度,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严格依法做好审查调查工作,还要指导和监督基层纪委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开展处分工作中,要做到既坚持原则、严肃追责,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根据公职人员违法的不同情况,准确区分问题性质、责任大小、过错轻重和危害程度等,确定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种类,通过精准开展政务处分,真正起到处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检监察干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体会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为基层纪检监察政务处分和处分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带头遵守、维护、执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顺应时代,进一步规范政务处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正式施行,是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分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真正做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分就覆盖到哪里,实现党纪与法律的无缝衔接,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实效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时不我待,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立身百行,以学为基。”作为一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我要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上当引领、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宣传,不断提升自己的依法执纪能力。

三是学以致用,进一步指导推进工作。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一员,我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做到执纪执法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体会   6月20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颁布。《政务处分法》共7章68条,总结归纳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现有处分的法律法规,明确和细化了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给予的政务处分。对规范和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意义重大。近期,通过个人主动学、专家辅导学、支部集中学,个人对《政务处分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一是让“刀刃向内” 成为新常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强调,**关键是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我们党为何能够永葆生命力和战斗力?就在于我们党敢于发现问题,勇于直面问题,勤于解决问题。只有深入群众听意见,打开大门受监督,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使我党永葆青春活力。

二是要常打思想“免疫针”。通过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消化与吸收,才能推动新思想往心里走、往深里悟、往实里做。同时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学习理论绝非易事,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到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读、仔仔细细悟,带头学习新理论新思想,保持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学会深入理解、深入思考,努力做到走在前、做表率,实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目标。

三是要筑牢制度“防火墙”。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行为的规则、条文,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小到家庭,大到国家,都必须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要强化监督“紧箍咒”。近期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规范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这部法律的出台完善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通过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保证了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通过对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全覆盖,保证了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不动摇。只有建立健全权力监督体制机制,明确权力监督责任,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在日常考察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抓早抓小,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实现从严治党治吏的目标。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6月20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颁布。《政务处分法》共7章68条,总结归纳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现有处分的法律法规,明确和细化了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给予的政务处分。对规范和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意义重大。近期,通过个人主动学、专家辅导学、支部集中学,个人对《政务处分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一、坚持学深研透,增强法纪意识。法为国之本,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增强学法、懂法、用法能力。要把学习《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对照原文7章68条,原原本本学、对照工作学,结合实际学、逐条细读领会复领会,准确把握其全部法条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在法条学习中,注重拓宽学习广度、注重学习深度,要站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高度,坚持从顶层设计出发,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制度的重要性。既要全面系统学习,也要找准问题短板,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质效上,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作为党员干部,在平时的工作中,要牢记《政务处分法》,将法治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确不能逾越的法律底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紧绷遵纪守法这根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确运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非束缚干事创业手脚的枷锁,而是畅通担当实干渠道的指示牌。有的公职人员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就是为了管住公职人员手脚,给他们上一道枷锁,真正管控起来。显然,这是一种带有偏见的想法,这项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引导公职人员更好的行使公权、服务人民、造福社会,对应的政务处分警示公职人员要依法行政,正确对待手中的公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了应受政务处分的各种违法行为,划清了界限、讲明了底线。公职人员只要足够重视并认真全面地学习,就可以避免踩到政务处分“深坑”,尤其对于敢于担当实干的公职人员来说,更容易找到用劲方向,干事创业也更能放开手脚。

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非只言处分的冰冷法规,而是保护公职人员的鲜明界限。法律永远站在公平正义的一方,任何一部旨在惩罚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关键点不是相关措施有多么严厉,多么令人生畏,更多体现在警示人们不要越界,阻止犯错的人越陷越深,切实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公职人员对照政务处分法,可以有效避免主观犯错,好比行军打仗,已经清楚知道哪里埋了**的情况下,既能保证安全行军,也能推动高效作战。可以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所有公职人员拉起了一道保护界限,界限以内主动作为,担当实干;界限以外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四、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严管也是厚爱 对以往绝大多数犯错的公职人员来说,其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的,由于相小错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最终导致质变,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与错误。而这其中,恐怕与此前相关制度不够明确完善,导致监督管理没有跟上有关。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而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一一相对明确的规定,让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既能够有效辐射管辖,违法的“一个跑不了”,也让相关的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处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随意账”,大大提升罚当其过恰如其分的处理水平。反过来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让公职人员依法管理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违法违规,管理和处理将更加严格和严厉了。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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