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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13篇

时间:2022-02-14 20:15:33 浏览量: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13篇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1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一部自传式的长篇小说,描述她幼年记忆中故乡呼兰河城的风土人情和民间故事。小说第一章写呼兰河的自然环境和小镇概貌,像画卷式的展开镇上主要的大街、胡同、店铺,以及人们相应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二章写承载人们精神寄托的民间风俗,比如跳大神、常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第三、四章写作者小时候家里的后院景象以及与祖父的短暂生活;第五章一向到结尾分别写了老胡家的团圆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几个人物的故事。

“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

开篇严冬笼罩下的北方自然景象,奠定了整本书的基调。卖馒头的老头在冰雪天叫卖,不留意跌倒,馒头从箱子里滚了出来,有人趁此机会捡馒头离开,老头爬起来见馒头不对数,只是看着那人的背影哀叹:“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人们总是埋怨天气,不埋怨人。

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每逢下雨就变得像炼胶的大锅,粘过苍蝇、蜻蜓、燕子,淹死过猪狗猫鸡,赶路的马也陷进去爬不起来,人们过路也得留意翼翼,还有小孩差点被淹死。人们每隔一阵就要抬车抬马、救人救畜,却总是不厌其烦,而且没有任何人说要把泥坑用土填埋起来,更没有人这样做。正因有了泥坑,大家有了热闹,还能够因此吃被淹死的便宜的猪肉,甚至有马陷进去被救起来后,人们也传言马死了,正因“若不样说,显得大泥坑太没有什么威严了”。不好

“一年四季,春暖花开、秋雨、冬雪,也但是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去地过着。生老病死也都是一声不响地默默地办理……但这是大自然的威风,与小民们无关……呼兰河的人们就是这样,冬天来了就穿棉衣裳,夏天来了就穿单衣裳。就好像太阳出来了就起来,太阳落了就睡觉似的。”

由此能够看出呼兰河城人与自然的关联,以及对人生的态度,对活着的态度。在这样的前提下,在我看来,整个小说一向贯穿着一种“看”的人生观。

呼兰河的民间风俗,比如七月十五鬼节,人们纷纷奔赴河边,看无数河灯漂流的繁华景象,“河灯从几里路长的上流,流了很久很久才流过来了。再流了很久很久才流过去了”,有的流到半路就灭了,或被岸边的野草挂住了,越往下流,河灯越孤寂越少了。人们看着河灯飘远,心里从刚才的欢腾又变为无由来的空虚。人们看河灯漂流,像看着自己的生命。

秋天搭台唱野台子戏时,人们更是从不一样地方赶来看戏,分散四处的姐妹、父子都能够借此机会会面。台上演员唱念做打,台下百姓胡打瞎闹。看戏过程中,台上台下甚至会突然间转换主角,台下的人们真吵起架动起手来,而台上的戏子却不为所动,依旧自我表演。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2

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余华》,是一部关于一个小人物与他家人,在饥饿年代挣扎生存的书。

最初,书中主人公福贵是一个浪荡子,仗着祖辈积累下来的财产,整日游手好闲。有一天,他在赌场里把钱输光了,从此他们一家便过上了穷困潦倒的生活,而命运也再没有垂青过他。

《活着》的发生时间是在抗日战争到改革开放期间。每个时期他都会失去几位亲人,然而他却像石缝里的草,不管外界环境如何恶劣,他都顽强地生存下去。但命运弄人,当改革开放后,全中国迎来了春天,农民们也不例外(福贵在破产后成为了农民),开始包产到户了。可惜此时福贵的亲人都已经全部逝去了。

可以说福贵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为活着而苦苦奋斗,但最终却孤独终老。我认为国家命运和个人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国家贫穷,个人也只能苟且偷生,就如本书里的福贵那样。虽说年轻时确实放荡,但贫穷让他认识到了生活的艰辛,他从此艰苦地当牛做马。余作家是这么形象地比喻——他要让鸡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再变成马。(注:这里是把财富比作动物)然而“吃大锅饭”却让他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马”又付之东流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福贵经历了赌光家产和再度破产,这些都让他活下去的信念更加坚定,且他也算逃过了一劫。而当初赢了他的家产的龙二,却因为“地主”这个名号而被杀掉了。

《活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为活着而活着”的道理。即使福贵赌输了全部的田地,但是他为了活下去而放下面子,厚着脸皮向龙二租了五亩地,从地主降为农民。苦难促进了他的成长,成熟了他的心智,让他懂得:也许前方仍然一片灰暗,但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就要将生活进行下去。这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的精神,这就是中国老百姓的坚韧不拔。

活着就会有希望,有句古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活着而活着”,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在动荡年代里,活着就是一种胜利,并且生命的意义就在于生生不息。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3

寒假里,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这是当代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其中“芦花鞋”部分选在了我们四年级下册的语文书里。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但爸爸不幸去世,后来被贫穷善良的青铜一家收养的故事。

这篇小说不仅语言很美,而且故事也很感人。我最佩服的人物是青铜。青铜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他的所作所为让我深受感动。他对葵花这个妹妹特别好,带她到小河里嬉戏,带她去看茨菇,带她去打野鸭,捉萤火虫给她做花灯,还用冰锥给她做了一串冰项链……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大雪天出去卖芦花鞋。他不顾自己的脚冷不冷,把自己的芦花鞋脱下来卖给了喜欢的人。当那个人要多给青铜一些钱时,青铜却没有要。青铜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一个诚实、善良,有担当的男子汉。

这本书中的人物命运让我牵肠挂肚,我印象最深的是本书最后一个章节“大草垛”里的情节。当葵花要被带离大麦地时,青铜不舍得葵花走,葵花也不愿离开青铜一家,所以他们就躲到大草垛里。但最终还是被发现了,葵花还是要离开大麦地。当葵花坐上船要离开时,本不会说话的青铜张开嘴巴,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当我读到这里,不禁热泪盈眶,心底被深深震撼了,这喊声中包含着多少真挚的情感啊,充满了多少不舍啊!

读完这本书,我思考了很多。以前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多么的幸福,总是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行。妈妈让我做家务时,我总是很不情愿,觉得自己还是小孩子,不应该做这些,就找各种理由拒绝。现在想起来真是感到很惭愧啊,我应该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要像青铜那样有责任有担当,为妈妈多分担一些家务。

我准备将这本《青铜葵花》推荐给我的表弟赵江燚,希望他读后也能受益匪浅,并且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梦想。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4

说实在,没这本书我目前还真不知道傅雷是谁,仿佛傅雷就应该和他的家书绑定在一起似的,曾国藩除了家书人我还是知道一些的,傅雷的话,还真的是“写家书的傅雷”这个印象。

以前听说这本书的时候,版本不同,最无语的就是书中时有时无的英文单词,心里不满道这个人怎么爱卖弄自己的学识,特别是当他听闻儿子的好消息时连说了几个“wonderful”真是让我联想到围城里一个也爱说英文的老先生。

不过这次买的版本英文是有注释的,于是读起来也并不只是不满和无语了。更何况这次不能是随便看看,要写读后感。

家书从1954年到1966年,正是傅聪准备出国留学波兰参加比赛到傅雷夫妇愤而弃世。傅雷对孩子的家教很严格,而且他有句话,真理第一……爱情第二(中间忘了),这是在傅聪有女友时写的。先不说爱情第二,一九五三年正月,就贝多芬小提琴奏鸣曲哪一首最重要的问题,傅聪与父亲争论激烈,傅雷认为儿子太狂妄,”才看过多少书!“,傅雷坚持己见,导致双方严重冲突。在傅雷勃然大怒的情况下,倔强的傅聪毅然离家出走,住在父亲好友毛楚恩家一月余。后因傅雷姑父去世,父亲觉得人生在世何其短促,父子何必如此认真,感慨万千,遂让傅敏陪同母亲接傅聪回家,双方才和解。

这次事件让我深深感受到傅雷家风果然不同,离家出走的理由都和艺术有极大的关系。

书中一些傅雷有关弹钢琴的评价,从字面上可以看出钢琴家琴艺的精湛,但是,普通人的话,真的`能听出什么音色,技巧,“真正的萧邦“吗,看来这只是内行人的共鸣。这些靠听觉的东西用文字写出来还真是更能理解一点。

在傅聪有了女友后,傅雷又开始给两人写起了信,并教育儿子要好好“培养“弥拉,因为作为艺术家的妻子是有些不同的。这么关心两个青年人的初步生活,体现了他的责任感。后来,弥拉虽然没达到傅雷理想,还是挺合格的。

总感觉傅雷的教育方式对培养艺术家来说是很有用的,而且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艺术家,因此让傅聪断断续续上了几年小学,主要在家督教。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在今天还能不能实行。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5

这个假期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颇有心得。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更方便。

其实,这篇文章还赞颂了动物生命的宏伟——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就是生命,往往一些微小的生命容易被忽略,人类虽然在生物链的顶端,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了这些微小的生命这个世界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呢?这些小生命就是法布尔赞美的——昆虫,他们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对我们来说万般重要,它们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不应该做无谓的杀害!我们都应该行动起来保护它们,使它们免于无谓的伤害。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无畏严寒酷暑,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学习成绩一定会不断提高的!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6

《水浒传》作为四大名著之一。不仅是记录宋江等人征战的故事,更包含了作者对宋江爱国却被奸邪小人陷害的惋惜,对宋朝无能的惋惜,同时也记载下了古人生活的场景,细致入微,让人从中体悟到治人、治事、治国的道理。

《水浒传》的主人公是宋江。主要记叙宋江、卢俊义、吴用等人几经周转被朝廷招安,为朝廷四处征战最后被奸邪小人陷害的故事。在兄弟之间的热血之中包含着忠诚的爱国之心。在《水浒传》的所有人物当中,宋江是最令我钦佩的。

宋江为官清廉,一开始,在他担任的官位上,他做出了很好的成绩,造福百姓,并且没有一点大官人的架子,且他对国家极为忠诚,最后他被迫逼上梁山是因为被迫杀害阎婆惜,但也是因为这份过度的忠诚,让他即使明白是小人给自己下毒,仍然接受事实,为《水浒传》添加了悲壮的一笔。

在宋江身上令我感触最深的情节莫过于辽国国王派人劝宋江降时,宋江假降的情节。在宋江假降之后,吴用对他说:“劝降的人说的是对的,像我们这样的人,继续留在宋朝结果无非两个:赐死或者流放,朝中的奸臣不可能容得下我们,倒不如投降辽国算了,逍遥自在岂不好吗?”宋江的回话大致可以这样翻译:“我身为大宋的臣,死为大宋的魂,宋朝可以负我,我绝不负宋朝。”说完,他竟默默流泪,明知前方就是忠诚的悬崖,他却仍然要跳进去,这份对国家的赤诚足可以惊天地泣鬼神!

《水浒传》中除了宋江,剩余的英雄也是五花八门,有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好杀却孝顺的黑旋风李逵,生性洒脱的花和尚鲁智深……其实,在《水浒传》中我认为刻画最成功的非鲁智深莫属,这里的成功不是家财万贯,也不是封妻荫子,而是随心所欲的活着。

早期的鲁智深是一个小官,却最爱行侠仗义,曾经拳打镇关西,即使后来出家寺庙也无视寺规,经常下山喝酒,还打同寺的僧人。甚至再后来成为梁山泊的步兵头领后也常请战,可以说是不怕任何人。表面上看鲁智深是鲁莽,但你仔细看,你会发现他做事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正气率真。

这才是大智若愚的表现!鲁智深最后也是“听潮而圆,见信而寂”在海边听着潮声而死,多么浪漫呀!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活得那么洒脱。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7

谈到《西游记》,大多数人都会先想到有着通天本领、敢大闹天空的孙悟空,继而是身体强壮、长相可爱的八戒,最后是只会做好人、深知佛理的唐僧。几乎是没有人会感觉到他的存在——沙和尚悟净。

其实,我曾经也是不太在意他的,谁让导演总是将在前线杀敌的机会都给了悟空和八戒,而悟净却永远只有喊“救命”的份呢!荧幕上的他就是个懦弱的人。

可今年暑假,我突然心血来潮地翻出名著《西游记》,准备看看原汁原味的西行究竟是怎样的,沙僧是否真的如此没有存在感。

终于,悟净的形象开始在我脑海中清晰起来……

他勤劳。西行奔波的路上,他永远是尾随其后。因肩上重重的行李走得有些慢,却从未停止过。他从不会像大师兄那样乱用法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也绝不会像二师兄那样动不动就喊苦,耍小聪明。他的抱怨声从未存在过,真实存在的只有他一次又一次踩过青草,踏过沙砾,碾过冰雪的脚步声。

悟空好比是一匹能日行千里的良驹,世人无不惜无不爱,八戒就像体型硕大的黄牛,也能帮你干许多重活粗活。而沙僧则是沙漠里的一头骆驼,他没有日行千里的能耐,却可以穿越千里马望而生畏的沙漠;他没有黄牛的力气,但黄牛总是吃了睡,睡足了再干。而骆驼却即使几天滴水未进,仍可以踏着稳健的步伐,驮着货物,顶着骄阳穿过沙漠。

他是重情重义的,面对大师兄的怄气离开,他虽明白西行的路上亦会更危险,更艰难,可他从未说过放弃,也从未放下过肩上的担子,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他只是忠诚的守候在一旁,不离不弃。即使是面对师傅被妖怪抓了去,大师兄在一旁无计可施,二师兄说着丧气话收拾行李打算回高老庄的场景,他也绝不会气馁,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营救师傅,哪怕粉身碎骨。

沙僧的人生的确无趣,担子似乎是他唯一的伴侣。可假使没有他,谁能将这担子挑出十万八千里,而且毫无怨言?没有他,谁能保证悟空能心无旁骛地使出那些通天的本领,八戒能踏踏实实地过上多彩的生活?没有他,谁能保证西行的路能顺顺当当地一走到底?

生活中像悟净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不哗众取宠,只是本本分分地做着那个最真实、也是最应当做的自己。

生命,需要彻悟一份清静。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8

成功人人都想得到,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一直不知道成功的秘诀,是这本《狼王梦》给了我答案。只有不断竞争,拥有远大的梦想,并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你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就像《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样,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宁可付出一切代价,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狼儿死了一只又一只,但紫岚的梦想并没有因为这颗小小的绊脚石而就此破灭,所以它不断地让狼儿通过种种磨练,直到三只狼儿全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才消失。

在童话故事里,狼总是扮演着令人厌恶的角色,虽然这样,但《狼王梦》这本书中的母狼紫岚却有一种难得可贵的品质,它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就像它看见自己的狼儿夭折之后,它并没有放弃让它们做狼王的理想,而是打起精神来,重新来过,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直到完全失败为止!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有的人一开始也经过不懈的努力,但最终没有成功,然后他就觉得自己一起努力都白费了,就这样放弃了,就这样一直都不会成功。而另一些人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失败了却不会气馁,他会向着目标不断地努力,于是换了一个角度,换了一个方向,重头再来,一次一次地摔倒,一次一次的失败,终于成为了最后的霸主。

这两种人,相信所有人都会选择后者,他不仅有梦想,而且会一次一次地爬起来,所以获得了成功,这说起来是一件容易的事,做起来却需要一种对自己的肯定。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远大的理想,并经过长时间的不断奋进,这样才会获得最终的胜利!

我梦想成为一名医生,决定好好学习,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对着目标冲刺长大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我合上书,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个像紫岚一样的人……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希望媚媚也像它的妈妈一样,会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9

窗外,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正无聊之际,靠窗的书桌上静静沉睡着的经典名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缓缓地走过去,轻轻的拿起许久未见的《西游记》,一些零散的片段游过记忆的深海,但稍纵即逝。翻开名著,看了几页便再次被吸引了。

在家喻户晓的《西游记》中,吴承恩笔下的孙悟空是一只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猴子;唐僧是金蝉子转世、深知佛理的取经和尚;猪八戒是一头由天蓬元帅转世的颇具法力的猪;沙僧是被贬下凡的卷帘大将,勤恳忠诚;白龙马是小白龙所变的沉默寡言的白驹一匹。他们团是一个团队,队员们各有神通,一路战胜妖魔鬼怪,识破陷进诡计,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的英勇无畏,令人赞不绝口。

在三打白骨精一回中,唐僧听信了猪八戒的谗言,竟把孙悟空撵走了,团队开始产生了分裂。在随后的取经途中,唐僧因无孙悟空的保护而被黄袍怪抓走了,虽被宝象国公主搭救,但很快又被黄袍怪变成老虎。猪八戒见师傅被抓,又打不过妖怪,无计可施,只好去寻大师兄。大圣回归后,师兄弟三人通力合作,共同战胜了黄袍怪,而唐僧与悟空师徒二人也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了。

师兄弟三人虽个个法力无边,却缺一不可。师徒四人是个密不可分的团队,缺谁都不能顺利完成西天取经这一艰巨的任务。孙悟空虽神通广大,可也需要猪八戒的帮忙,在搭救乌鸡国国王时,如没有猪八戒下井寻尸,他又怎能救人?但没有了孙悟空他们更不能完成取经大业。沙僧看似可有可无,但试想,如果没有他,谁来将取经的担子一直挑到西天而毫无怨言?没有他,谁来保证孙悟空能心无旁骛地使出那通天本领?所以,他们这是一个TEAM,缺一不可。

反观我们当今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一个规模庞大的集团中,如果没有辛勤劳动的员工,它应如何正常的运转?如果没有精明能干的领导人,它又将如何有序运作?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团结合作。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些这样的例子。比如说,篮球比赛,比的就是球队的团结合作的精神。一个球队,如果没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就算队员们个个都是像乔丹那样拥有高超球技的人,也很难在比赛中取得胜利。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赢得冠军。

同样的道理,我们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需要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同心协力、团结协作。

感谢《西游记》,让我学到了更多的东西,让我懂得了团结合作的重要性。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10

读罢《四世同堂》,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位老人,他的眉头是紧锁的,嘴角却浮现出一抹冷笑,他的眼神中时而满是泪光和同情,时而又满是轻蔑,他就是老舍先生,随着他的笔端,我得以更近距离地体会到八年的战争与奴役,一切惶惑与饥荒,在腥风血雨中忍辱偷生的人们的痛苦与奋起……八年的抗战亦是一场精神文化的大洗礼,瑞全,高第的冲出禁锢,投身革命,让我看到了青年的力量,而钱先生的变化更让我看到了中国革命坚实的文化基础,如果说中国的旧文化是香美的玫瑰,那么只要武装起斗争的刺,坚强自己,就能让香美的玫瑰和刺联合起来,使玫瑰安全。

而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正是缺少了这一根刺,这本书中,典型代表便是瑞宣,他空有一腔热血,一身本领,却担负四世同堂的责任,“家”这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使他步步小心,对于自己的弟弟瑞丰,都不肯打一顿以示惩戒;面对日本人,他只能在心里仇恨,而将尊严、耻辱咀嚼,直到嚼成一滩苦水往心里灌。

他认识到自己的怯弱,却又无可奈何;他想提起战刀,但感情上,他总是会先替家里人想想……正因如此,他没有决心,没有信心,没有可以一直走下去的道路!他或者永远不会被捕,不会受刑,可是也永远没有快乐!他的心受着酷刑。这样的性格,没有刺的性格,是当时的北平人固有的,也是直至如今,还有许多人带有的,思想先进积极,而行动上却得过且过,愿意反抗,但却思前想后。

最终决定保全自己的性命和亲人的安全,这样的后果作者曾反复强调,那就是“都得死!”——这是一声警钟,敲击在我们心上。当生活中,有人插队时,我们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地让他退出?当职场上,有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时,我们为什么不举报?当世界上,日本拿下钓鱼岛的气焰愈加嚣张时,我们为什么只在网上大肆辱骂,而不做一些理性的,真正有用的事情?

或许你会说,一根刺的力量何其微弱,以卵击石或是特立独行,不过都是自取下策,正因人人如此,何以文明?何以公正?何以安全?一根刺的力量即使再小,也会是切肤之痛,几根刺在一起,就已经使邪恶望而生畏,若是人人都不再做香美的玫瑰,而是一根有刺的玫瑰,那这个社会有怎么会不成为一个巨大的玫瑰园呢?四世同堂是多少人的理想,可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更大的家去关心,这个家需要的不仅是爱,还有我们的刺。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11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读《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12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充满爱,坚强,有梦想。文章主要写了紫岚,再培养四只狼崽成为狼王路上的坎坷经历。原因是因为他为了完成死去的大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

然而,在这条成为狼王的道路上是有重重阻挠的。紫岚不顾猎狗的追杀,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生下了与大公狼黑桑的四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前三只狼崽都是公狼,而最后一只媚媚却是母狼。

紫岚在培养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路上,发生了许多悲剧:由于黑仔身上毛发,发黑发亮,长相和黑桑几乎一模一样,于是紫岚十分溺爱黑仔,不但没有把黑仔培养成残暴,冷酷的狼,反而造就了黑仔像狗一样的服从,温顺、活泼,这样的性格纵使他没有一点防范之心,才会被金雕吃掉。我感受到紫岚做的十分不对,他不应该因为自己的私心,过度溺爱黑仔,应该对狼崽一视同仁,才不会使黑仔丧命。

紫岚只好把这份重任交给蓝魂儿,可蓝魂儿虽然勇猛,但却十分莽撞,冬天,蓝魂儿没有识破猎人的诡计,只知道一股作气的向前冲过去,被猎人的大铁夹子夹住了腰,等紫岚再去救蓝魂儿时,已经晚了,它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入猎人手中,又无法把捕兽夹拿开,只好把蓝魂儿的腰咬断,埋在雪堆里。紫岚只好让双毛来完成“超狼”的梦想,可由于双毛自卑的天性,在和狼王洛嘠战斗时不幸被咬死。

我发现他们大部分都死于一个缺点,黑仔被宠爱惯了,胆子很大,再加上年幼没有防范能力,才被金雕吃掉,蓝魂儿做事鲁莽,才被捕兽夹困住,双毛生性自卑,死于非命。可见从小就养成好习惯很重要。《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也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紫岚为了培养自己的三只狼崽付出了很多,最后又为保护媚媚的狼崽牺牲。多么可歌可泣的母爱啊!同时也揭开了狼也是有感情的,有梦想的。

童年这本书的阅读笔记篇13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

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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