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城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精心组织实施,有效推进了《规定》落地落实,有力激发了全区公务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稳妥推进《规定》贯彻落实。
一是把握上情。区委常委会对《规定》和省、市工作部署进行了专题学习,深入领会政策精神,把准关键要求,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纳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总体谋划中认真研究、积极推进。二是吃透下情。在充分考虑职务与职级并行新旧制度衔接和干部队伍现状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具体晋升工作方案,统一完成职级套转,分批开展职级晋升。三是掌握实情。既考虑责任大、任务重、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又兼顾年龄大、资历深、长期勤恳工作的老同志,确保晋升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全区60%的公务员晋升了职级,晋升人数达到303人次,职级晋升工作总体转入日常晋升。
坚持统分结合,充分发挥职数统筹规划的最大效用。
一是对各单位测算的职级职数不足1名的部分,全区统筹核定使用,同时在首次晋升时,加大职数统筹使用力度,重点解决编制少、人员结构不合理单位的职级晋升矛盾。二是充分考虑全区干部调整交流“一盘棋”的情况,对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职数全区统筹使用,重点考虑工作责任大、任职时间长、总体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三是将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职级职数分别测算使用,区直单位不挤占乡镇、街道职数,激励优秀干部扎根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四是预先分出一定比例的职级职数用于在创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强化正向激励,注重实绩贡献。
严把资格条件,严明组织程序和纪律要求。
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划好“晋升标尺”。严格执行晋升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突出攻坚克难,突出基层一线,突出实干实绩,鲜明树立鼓励担当、激励干事的目标导向,充分体现职级晋升制度设计的原则要求。二是明确“负面清单”,防止“带病晋升”。将廉洁自律、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作为职级晋升事前审查的必审内容,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法检“两院”等有关方面意见,对存在不得晋升职级情形的人员坚决不予晋升。三是严把“程序关口”,确保规范有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级晋升审批权限,严格履行请示报告、民主推荐、档案审核、组织考察、征求执纪执法机关意见、会议集体研究、公示、备案等程序,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切实保证晋升工作质量。(来源:阳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