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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优秀范文】

时间:2022-05-26 18:2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优秀范文】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读完了《喧哗与骚动》,文中有句话叫“在痛苦中诞生,在疾病中长大,在腐朽中死去”,“人者,不过是其不幸之总和而已“。下面我就写一下自己的感受,就像阅读《幽灵之家》那样,简单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福克纳的小说采用意识流的手法,第一次阅读意识流这样的小说,觉得非常奇特。书名选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书名很有味道,也暗示着小说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骚动而不平静的。

 比如第一个人物班吉。他的症候性在于明显地认清事物的变化却悲剧原因,在无能(天生傻子)的表象下有一颗炽热、真诚、善良的心。班吉爱凯蒂,小说一开始就以凯蒂带班吉踢球为叙事的脉络,文章说”球在这里,开弟。把球棒袋拿过来。“在第四部分,叙述达尔西的时候,又说了这句话,前后照应。班吉也喜欢看炉火上的火光,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对光明和希望的追寻,班吉在凯蒂失身那晚,拼命地催他姐姐去浴室;在凯蒂结婚那天,班吉本能地感觉到凯蒂即将离开他,便在门外木箱下大声吼叫起来。挚爱班吉的凯蒂听到后不顾一切地朝班吉奔去安慰他;在勒斯特收拾鞋子时,看到一只白缎子的拖鞋,虽然这只拖鞋已经发黄、脆裂了。可是班吉看到姐姐的鞋,也在不停地

 哼哭。班吉是白人家族亲情最温暖的象征。康普生太太对杰生,是自私与野蛮的传递,康普生太太对凯蒂、对昆丁都是一味地引以为耻,从来不会思考自己身上的自怨自艾、牢骚满腹。而班吉对凯蒂,正如昆丁对凯蒂,才让这个家族有了一丝温暖,哪怕失身这件事情上,至少凯蒂的堕落也与家族思想的腐朽有关。

 达尔西是一个睿智又有同情心的角色。康普生太太可一说,完全不具备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凯蒂”太多的责任导致了不负责任。“书中一切人物的行为都与她有关,只有最后出走,我才看到了一丝解放的症候。小说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五个部分,分别是班吉、昆丁、杰生、达尔西、附录。这五个部分像五片颜色、大小不同的玻璃,杂沓地放在一起。意识流的小说手法,比如:文中经常出现钟表嘀嗒嘀嗒嘀声音,问到恶的味道,忍冬的味道,特别是在”昆丁的部分“,这样的场景转移发生得最多,书中还提及到”神话模式,文中印象深刻的是讲述耶稣复活的事例,“我看见了初,也看见了终。”这句话成为一个哲学的表达。

 意识流还得多看看,有哲学 的思考在里面。

 名著导读《喧哗与骚动》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莎士比亚

 《喧哗与骚动》是由美国作家福克纳( William Faulkner,1897-1962)著。1929 年出版。

 康普生先生是贵族的后代,整天酗酒,轻视女人。他把复兴家族命运的希望放在大儿子昆丁身上,卖了最后一块地产供他上哈佛大学。康普生太太长年生病,因非贵族出身,妒忌丈夫,自怨自艾,弄得家庭毫无生气。对 4 个子女,她只宠爱坏种杰生,不爱昆丁、凯蒂、班吉。她把家务交给黑人女仆迪尔西一家。只有这家黑人才使康普生家庭稍有生气。失去母爱的昆丁和班吉对凯蒂特别眷恋。凯蒂也尽量爱护他们。因她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在性解放上寻求刺激。她十八岁时失身于推销员道顿,不久受孕。康普生为顾全贵族家庭面子,把她草草嫁给银行家赫伯特。婚后一年事发,赫伯特将她赶走。她把私生女小昆丁(与大舅同名)寄在娘家。康普生太太不准她住在家里。她便成为无家可归的女人。康普生死后,杰生成为家长,以监护人身份 15 年内不断骗取凯蒂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时常出于色情动机百般外甥女。小昆丁 17 岁时,席卷了杰生的财物同马戏班的艺人私奔。此后,凯蒂便音讯杳然。1943 年,她沦落为德军参谋部一位将军的情妇。昆丁对凯蒂早生性爱得知妹妹失身后,内心极度痛苦,想用小刀捅死她而不忍下手,想打死推销员而不敢扳动枪机。以后又无法阻止她嫁给赫伯特,终于在凯蒂结婚 38 天后,深夜离校投河自尽。班吉 3 岁起就是白痴,姐姐出嫁时只能号哭,以后只知牢牢抓住她丢弃的一只拖鞋寄托情愫。杰生当家后,班吉的遭遇更悲惨。一天,他拉开铁门追路过的女学生,被女学生的父亲用栅栏桩子打昏。杰生把他送入医院阉了。

 小昆丁逃走后,康普生太太也死了。杰生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将他送入疯人院,赶走多年侍奉他们、忠实正直的黑人迪尔西。就在凯蒂成为德国将军情妇这一年,他把老屋卖了。“在他身上一个古老的世家将结束”。

 凯蒂是作品的中心人物,是“美”的象征。她心地善良,对班吉和昆丁无私的爱令人动情。她也同意昆丁用小刀杀死她,不忍心看见哥哥因她失身而引起的痛苦。她的行为不是都令人满意的,但作者并没有用笔涂脏她。作者只是同情、惋惜、如实写出。班吉和昆丁是陪衬凯蒂的。他们知道凯蒂的价值。班吉的痛苦最大。因为他孤苦无援,又是白痴,有苦难言,他失去了爱,却不知为何失去的。昆丁是凯蒂的影子。他把妹妹的贞操看作家族荣誉的象征。他宁愿假想自己与妹妹犯了乱伦罪,共同下地狱。他没有勇气正视现实,失去凯蒂就失去生活和精神的支柱,必然走上自杀的道路。他的死亡意味着南方贵族观念的死亡。杰生性格最本质的特征是仇恨一切人。他连鸽子和麻雀也恨。他的语言刻薄、恶毒、下流、傲慢。杰生的狠毒性格除了有贵族阶级与白人种族偏见的原因外,还有心理上的原因。他自视甚高,但天生无才缺德。他的地位、处境、遭遇和他的野心欲望发生很大矛盾。他的仇恨心、自信与自怜自爱心就是这样形成的。他是一个狠毒、卑微、委琐、猥亵的小人物。福克纳从生活真实出发,塑造了这样一个“小人物”有别于俄国作家对“小人物”既同情又批判的写法,丰富了世界文学上“小人物”的概念。迪尔西是“善”的代表。她是凯蒂母女的保护者。在小说第 4 部分中,她的形象更鲜明突出。现实世界

 是冷酷的,上帝在迪尔西心中,到她心中去寻找温暖与爱吧,这就是作者的主旨。

 作品的结构是新颖的,犹似迷雾中的重山叠岭,引人入胜。一个家族的没落整整 15 年的事,只用 4 天加一个附录写出,而且同一个故事讲了 5 遍,颇具匠心。第 1 遍作家把全部感情都放进故事中去,以情动人,提出悬念。第 2 遍作家再退后一步,昆丁的眼睛是理智的眼睛,主题开始明确。第 3 遍,作家再退后一步,于是美的丧失的主题不仅出现在凯蒂身上,还出现在小昆丁身上,她们的对立面也出来了, 使故事的主题深入了。第 4 遍,作品的正面主题出现了,形成了“善”与“恶”的对立。第 5 遍,即“附录”,15 年后,作家完全冷静下来,这个家庭的兴衰的来龙去脉、人物归宿交代得一清二楚,并加评论。犹如把读者领上峰顶,回首望去,思绪无穷。一个故事写了 5 遍,是从感情上升到理性又回到形象的过程,也是提炼主题,塑造性格的过程。

 作者对三兄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塑造人物,班吉的特点是回忆的多层次性;他回忆 1898 年奶奶死的那晚去黑人的下房玩,闻到屋中的气味,立刻回忆起 1910 年 6 月昆丁自杀的消息传到家中后,自己被领到黑人的下房居住的情景。这是由现实引起回忆,又由回忆引起更深层次的回忆。班吉是白痴只有感觉,没有理性所以他的人物塑造,越往深里去越混乱,作者写出了特点。对昆丁作者使用了嗅觉的手法,忍冬花的香味对他的回忆起了极大的诱发作用。因为在凯蒂失身的野

 外,到处长满了忍冬花,昆丁就是在散发着花香的小河边找到她的。用间接描写的手法去塑造主人公凯蒂的形象,是作者的独创。凯蒂的悲剧是通过她的 3 兄弟的间接写出来的,班吉回忆的中心是姐姐对他百般体贴和爱护,昆丁回忆的中心是妹妹失身后的可怜和对哥哥的怜爱,杰生回忆的中心是凯蒂的母爱被剥夺的痛苦。通过 3 兄弟不同的描述,凯蒂作为“美”形象越来越鲜明地印在读者脑中。

 当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问世时,国外评论界称这部作品是“20年代混合艺术不朽之作”。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 年 9 月 25 日-1962 年 7 月6 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 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一直想拜读他的作品,但是直到今年才买了一本《喧哗与骚动》来阅读,购买之前未做功课,买了之后在网上查了一下,许多人都说要看李文俊翻译的,一看才发现我买的是方柏林翻译的,当时,还有点小小的遗憾。在阅读过程中在网上看到有个关于什么书最不容易读的提问,很多跟帖的网友都提到了这本书。我不经感叹这么巧,今年我看的几本书都是比较难啃的骨头,不过既然已经买了,还是下决心把它读完。

 刚开始阅读,确实感觉很混乱,思绪稍微不集中,就不知道书中讲的是什么。为了方便阅读我决定先读一下译者写的译后记:绕不过的福

 克纳。开篇写到文学评论家布鲁姆称:

 “评论界和普通读者一致公认,福克纳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显然超过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可与霍桑、麦尔维尔、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同列。”在布鲁姆列举的这几个作家中,我比较熟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马克·吐温,我不赞同马克·吐温高于海明威的说法,但是,评论中说福克纳超越海明威,倒是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译者也提醒我们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抱着啃也要啃完的心理,我继续开始阅读,刚开始读确实读不下去,每天几乎都是强迫自己在阅读,还有点怀疑译者所说的总体选择贴近原文的做法,是不是翻译得太过琐碎、太过唠叨。但是,慢慢的越读越有兴趣、越读越有深度,也发现翻译也非常不错。看完一遍还觉得一些地方没看明白,又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重新看了一遍(本书分四节,是按照 1928 年 4 月 7 日,1910 年 6 月 2 日,1928 年 4 月 6 日,1928 年 4 月 8 日顺序来写的),才算是基本看懂了这部书,都不敢说完全看懂了(网上有人说看了五篇,每一遍的感觉都不一样,越看越喜欢)。我也体会到为什么这么多人给予福克纳如此高的评价,他对事物的观察能力,他谋篇构局的能力,他叙事描摹的能力,他驾驭文字的能力,确实都在许多作家之上。

 第一,这篇小说为什么不好读。

 其实所有的意识流小说都不好读。二十多年前我看卡夫卡的《变形记》,虽然看完了,记住人变成甲虫的荒诞,但是,小说到底要告诉我们什

 么,小说为什么会得到推崇,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当年萧乾、文洁若将意识流扛鼎之作《尤利西斯》翻译成中文后,我兴致勃勃的买了一套,但是,只看了几页就放在一边,二十多年过去了都没有勇气再继续看下去。福克纳作为意识流学派大师级人物,我个人感觉《喧嚣与骚动》比上述两部书还是要好理解些。与《变形记》相比他写的起码是正常的人,与《尤利西斯》比起码没有那么多圣经故事、那么多典故、传说的穿插。这部书的不好读,在于思维的跳跃,叙事的频繁转换,以及大量的心理描写。小说分了四部份分别从一个家族三个半成员的视角来推进情节的发展,三个成员分别是康普森家族的老大昆廷,老三杰森,老幺也是弱智班吉明,还有半个就是这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但是整个叙述并不是平铺直叙的,叙述中随时出现时间的穿越,不集中精力,很容易看不懂。特别是作者将弱智班杰明叙述部分放在第一部分,一个已经 33 岁但是智力还停留在 3 岁的智力障碍者的叙述,再加上叙述过程随时在 33 岁与童年回忆之间转换,读者只能凭借出现的人物来判断,这一段是指现在还是过去。所以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懵懵懂懂的,看完一遍基本理清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后,再倒回来看就轻松多了。

 第二,这本小说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一是构思巧妙,叙事相辅相成互为呼应,但又不啰嗦雷同。四个部分,四个角度,四个时间段,因为叙述人同为一个家庭成员,所以,叙述的许多情节、人物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叙述人的角度不同,给人的

 感觉也非常不同。比如作为这个家庭主要的成员的二女儿凯蒂,在班杰明眼中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大姐姐,在大哥昆廷眼中是给家庭带来耻辱的不争气的妹妹,在老三杰森眼中是给他带来麻烦(凯蒂将私生女昆廷留在娘家,父亲、哥哥死后杰森是这个家庭的支柱)但是又有利可图的人(凯蒂按时汇钱回家,她母亲拒收,杰森用计谋占为己有,不过造化弄人,这笔钱后来被凯蒂的女儿私奔时偷走了)。

 二是塑造的人物血肉丰满,充满个性。大哥昆廷背负家庭众望,父亲卖掉土地让他进入哈佛,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个人的经历,以及无法融入社会,最后自杀身亡。在以他为叙述人的第二部分,通过他的行为、心理,让人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以杰森为叙述人的第三部分,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杰森的抱怨,对父亲没有让他成为银行家的抱怨,对母亲溺爱妹妹私生女的抱怨,对哥哥自杀让他背负家庭重任的抱怨,以及对黑人的抱怨。对母亲的塑造,从孩子们童年时,她一直就在生病,但是,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丈夫去世、大儿子自杀,她虽然还在生病,却一直活得好好的。这个家庭的两个女孩,凯蒂和她的私生女,最后,都因行为不检离开了这个家庭,充满了宿命的色彩。

 三是描写功力超群,文字水平超一流。同样的景物在不同人眼中呈现不同的景色,班杰明头脑简单,他眼中的景物自然寻常,就是景物本来的样子,昆廷绝望、灰心,他眼中的景物人物灰蒙蒙、脏兮兮的,杰森暴躁、心急,他眼中似乎没有景物,只有快速变换的画面,迪尔西成熟、老道,历经风雨,她眼中的景物人物满是烟火气。作者高超

 的文字水平,也是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描写充满画面感。比如昆廷被人误解拐骗小女孩,被小女孩的哥哥胡里奥暴打的描写:然后有个人向我扑来我看到那张意大利的脸和眼睛。我们一起倒在地上。他的手捶着我的脸,嘴里说着什么,看架势像是要咬我几口,他们把他拉开,拉住,他的胸口一起一伏,手挥个不停,嘴里骂骂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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