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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四个规范”抓实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时间:2022-02-14 01:13:33 浏览量:

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是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新荣区以“四个规范”扎实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规范收缴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党费收缴核定制度。年初由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对每一名党员的收缴基数进行核定,根据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对每名党员缴纳党费基数认真核算,确保党费收缴符合标准。

规范收缴程序。把党费收缴与组织活动相结合,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活动,组织党员每月按时足额向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现场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并向每一名党员开具党费收据。党支部将党费按月上缴各党委(总支),并上报《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台账表》。党委(总支)每季度将党费存入区委组织部账户,并上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党费收缴情况备案表》。区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支部)上报的党费收缴情况备案表,填写《党费收缴情况备案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有力确保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规范财务管理。落实党费管理与财务分离要求,实行专人专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执行工作交接制度,做到先配后调。移交前列出移交清单,按照党费管理文件及相关规定,做好党费账目、收据存根等各项业务工作的交接,并由交接人员、分管领导签字后留存备案,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规范党费检查。党费检查采取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印发了《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费收缴自查,主要检查是否做到党费收缴有收据、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及时上缴。区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重点对党费核定、党费收缴登记簿、党费票据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撰稿人:刘书杰  核稿人: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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