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5年 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为坚决遏制“两高”工程盲目开展,推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5年 ,供大家参考。
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
降碳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为坚决遏制“两高”工程盲目开展,推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
峰目标,根据《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
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
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到达
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
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开展能力显著增强。
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表二、工作任务
序
号
基准水
标杆水
相关计算等参
产品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单位
单位能量
千克标准油
平
平
考标准
1炼油
因数能耗
/吨,因数
单位产品
千克标准油
8.57.5GB302512乙烯
石脑妙类
能耗
/吨
640590GB3025单位产品
千克标准煤
优质无烟块煤
能耗
/吨
13501100GB213443合成
氨
非优质无烟块
单位产品
千克标准煤
煤、型煤
能耗
/吨
15201200序
当
基准水
标杆水
相关计算等参
产品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单位
平
平
考标准
粉煤(包括无
单位产品
千克标准煤
烟粉煤、烟能耗
/吨
15501350GB213443合成
氨
煤)
单位产品
千克标准煤
天然气
能耗
/吨
12001000单位产品
千克标准煤
电石
能耗
/吨
940805GB21343(一)调查确定技术改造企业清单。由各市州和兰州新
区开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信部门按属地原那么组织开展炼油、乙
烯、合成氨、电石企业现有工程能效情况调查,由企业委托
第三方机构编制(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编制)相关产品(对
应“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表”的产品名称)能
源利用状况报告,明确相关产品对应指标的能效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确定企业
相关产品能效水平,逐一登记造册,联合报送省开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开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依据报送结果汇总建立
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将能效到达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在省开展改革委、省
工信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能效水平突出
企业和节能降碳或改造提升效果明显的企业,积极组织推荐
申报纳入国家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
(二)研究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针对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行业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组织企
业结合实际选取行业节能先进适用技术,提出技术改造初步
方案。由省工信厅、省开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结合企业
初步方案,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能效水平落后程度,制定《甘肃省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企
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企
业节能改造时间表,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实施方案需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广
泛征求相关企业及其所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意见,并在实
施前在省开展改革委、省工信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各
技术改造企业根据省级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同步制定周
密细致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步骤、技术方案、资
金渠道、时间节点、阶段目标、总体成效等落实措施。
(三)稳妥有序组织企业实施改造。根据省级技术改造
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工作方案,各地要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好
改造所需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项
目给予融资支持,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问题,稳步推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能效介于标杆水平
和基准水平之间的企业,结合设备检修、厂房改造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改造过程中,在
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
提下,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四)积极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开展改革部门要严
把工程立项关,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查等手段,综合发挥
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等政策规定,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
芳姓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
脑油裂解制乙烯,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制合成氨装置。严格
执行产能置换工作要求,新建炼油工程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新建电石、尿素(合成氨下游产业链之一)工程实施产能等
量或减量置换,推动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10万吨/年及
以下电石装置加快退出,对于违规上马、未批先建工程,依
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
艺制合成氨、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
式电石炉淘汰退出。
(五)大力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
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精僧系统能
效提升等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攻关,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大力
推广重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烧、原油直
接裂解制乙烯等技术,大型加氢裂化反响器、气化炉、乙烯
裂解炉、压缩机,高效换热器等设计制造技术,特殊催化剂、助剂制备技术,自主化智能控制系统。鼓励采用热泵、热夹
点、热联合等技术,加强工艺余热、余压回收,实现能量梯
级利用。探索推动蒸汽驱动向电力驱动转变,充分发挥我省
新能源绿电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开展供电系统适应性改造,积极打造“源网有储”试点示范。积极推动武威牡基熔盐堆
核能系统实验技术向工业化转化落地,探索石化基地或大型
园区开展小堆供热、供电示范应用。
(六)加快推动产业协同集聚开展。强化环境准入,积
极推进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认定,引导石化化工生产企
业向化工园区转移,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开展水平,形成
规模效应,突出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降低单位产
品能耗和碳排放。坚持炼化一体化、煤化电热一体化和多联
产开展方向,鼓励石化化工行业上中下游融合开展,构建企
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和生产装置互联互通的产业链,提高
资源转化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物流运输能源消耗,实
现协同节能降碳。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
工作按时限要求有序推进。各地方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靠实
属地责任,切实发挥监管职能,确保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执
行到位。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
企业凝聚共识,形成一致行动,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有
关企业要强化绿色低碳开展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
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