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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 (范文推荐)关于农村文化礼堂有效利用的建议

时间:2023-05-10 19:05:04 浏览量: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 ,供大家参考。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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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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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13.07.25?

  【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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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13.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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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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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3年7月25日)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文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3〕3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在全市行政村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提升农民素质、打造精神家园、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和谐为目的,扎实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使农村各类文化设施进一步整合,农民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农民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民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二、总体目标

  从2013年起,通过3年努力,在巩固农村文化“八有”保障工程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使全市300个行政村达到有文化礼堂、有展示展览、有文体团队、有文化走亲、有礼仪传习、有素质培训、有村规民约、有长效机制的“幸福八有”要求;通过5至10年努力,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重点从设施建设向内容建设提升,从资源分割向资源整合提升,从自建自评向达标验收提升,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优秀文化得到传承、文明乡风得到弘扬,农民素质得到提升,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良好文化条件。

  2013年为试点建设年,在文化特色鲜明、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美丽乡村精品村或特色村开展试点,建成80个具有示范意义的试点村。每个县(区)原则上要建成16个,有条件的县(区)可视情多建。

  三、主要任务

  1.有文化礼堂。文化礼堂应选择群众便于聚集、乐于参与、环境相对优美的村居主要区块进行规划建设,也可利用现有设施进行改建扩建。场所设施应包含以下内容:有建筑面积不小于200㎡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其中一处配有百姓文化大舞台,能够满足农民群众举办文化节庆、文化仪式、文体活动以及村民议事集会等功能需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建有完备的农家书屋、广播室、“春泥计划”活动室、群众体育活动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等硬件设施,保证村民能常年享受最基本的文化服务。文化礼堂的名称、标识应设置在礼堂显著位置,要在礼堂醒目位置设置国旗以及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务实”、“守信”、“崇学”、“向善”四个核心词。有条件的县(区)可同步建设网上文化礼堂,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同步建设农村数字电影院,进一步扩大文化礼堂的影响力。

  2.有展示展览。文化礼堂应建设具有宣传教育功能、方便群众观瞻、美化村庄景观的展示展览。展示展览设施可根据实际,建成展览墙、室、馆等不同展陈形态,以图片、文字以及实物等展示村史村情、崇德尚贤、美好家园等内容。村史村情主要展示村庄历史沿革变化、文化遗存、先贤故事、物产特产、重大事件活动、特有乡风民俗以及村内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崇德尚贤主要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村组织沿革,本村各类最美人物、道德模范、优秀学子、成功人士、好人好事等。美好家园主要展示美丽乡村风貌图片、村庄发展愿景规划和村民创作的文艺作品、文化活动、幸福生活等。展示展览内容应具有宣传教育功能且注重时效,设施应就近就便且美化村庄景观,方式应形式多样且设置合理。

  3.有文体团队。每个村至少建有3支以上的文体团队,其中2支为文艺团队,1支为体育团队。每支团队要有负责人和指导老师,队员不少于15人,负责人要积极参与“种文化”培训活动,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次。每支团队要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制度,积极推进团队建设健康发展。有条件的行政村,可统一配制服装、道具等。

  4.有文化走亲。村各文体团队应组织经常性文体活动,做到每天有排练、每月有活动、每季有比赛、每年有汇演。积极开展“文化走亲”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村与村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共享,每年至少有1支团队参与乡镇以上文化走亲活动。积极开展“春泥计划”,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保障农村未成年人基本文化权利,每年集中活动次数不少于12次。

  5.有礼仪传习。积极利用传统节日,深入挖掘当地传统节庆习俗,整理传承节庆活动流程,精心设计春节祈福、尊师重教、重阳敬老、新婚入户等活动,组织开展富有地域特色、隆重喜庆、文明科学的礼仪传习活动,切实增强农村文化内涵,着力倡导文明乡风。结合各类纪念日,每年举行邻里节、升国旗、集体宣誓、志愿服务、“两课”等集中活动不少于3次,努力培养爱家爱乡爱国的朴素情感。

  6.有素质培训。定期开展党的理论和形势政策、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等教育培训,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有效开展实用知识、致富技能等教育培训,提升农民就业技能素质。经常开展科学知识、健康生活、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现代文明素质。每年集中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

  7.有村规民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简明易记且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规民约,并在村显著位置设立。积极开展乡风评议活动,有乡风评议队伍,结合“文明村”、“文明家庭”创建,重点开展“最美湖州人”、“文明五心”、“时代新农民”、“好媳妇、好婆婆”、“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树立身边榜样,营造见贤思齐氛围。有条件的村可设计村标,征集村主题口号,制作村歌。

  8.有长效机制。村两委会要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要配备专兼职管理员,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各活动场所要有管理制度和活动的记录。要有基本活动经费,确保农村文化工作持久有序开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作为文化强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市成立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党委宣传部门要承担牵头协调职责,文明办以及文化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农办、科协、财政、国土、教育、体育、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2.加大投入保障。市、县(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扶持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2013年至2015年,全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900万元,其中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万元用于扶持市本级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各县(区)要增强责任主体地位,加大对农村各项建设的整合力度,引导乡镇(街道)相关资金向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倾斜。发挥行政村建设主体地

  位,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动员企业和社会热心人士贡献力量,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支援结对共建村,推动各地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工作指导。市委宣传部每年对创建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统一制作活动手册并作为各行政村开展活动的档案记录和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各县(区)要成立由相关方面专家组成的指导团,全程指导各行政村的活动开展。各级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主档新闻中加大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4.规范考核激励。从2013年起,分3年逐年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年中开展调研,年底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队伍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文明村镇、文化先进县(区)、示范村创建等相关评价体系。把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县区综合考核、市对县的新农村建设考核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考核。

  附件

  市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胡菁菁

  副组长:闵

  云

  成

  员:夏

  威(市委)

  沈昕耀(市委)

  徐旭萍(市政府)

  吴

  伟(市委宣传部)

  柳国强(市农办)

  张楼岩(市档案局)

  石一婷(团市委)

  臧学萍(市妇联)

  黄培林(市科协)

  沈梦月(市社科联)

  刘自力(市发改委)

  潘

  音(市教育局)

  谢银根(市民政局)

  周建明(市财政局)

  朱仲华(市国土资源局)

  祝时伟(市建设局)

  宋

  捷(市文广新局)

  沈宝山(市体育局)

  楼

  婷(市委宣传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楼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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