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全文完整)

时间:2022-11-24 09:5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全文完整)

成都市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及时性、正确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既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议事机构,又是公司经理层相互沟通,加强配合,运用集体智慧决策的一种工作方式。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制定落实集团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或制订公司的产品销售、资金使用、费用、工程计划等。

  3、讨论或审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以及财务管理、费用报销制度等。

  4、审议或研究公司重大经济合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经营管理中的复杂疑难问题。

  5、讨论或审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包括中层干部及员工聘用、考核、薪酬、解聘,以及公司人员编制方案等。

  6、讨论或审议经公司领导同意,由公司或职能部门提请研究的单一或综合工作立项,以及需多部门配合协作完成的阶段性、临时性或专项工作计划、方案等。

   7、讨论或审议各部门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并对月度、季 度、年度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8、其它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 召集 和主持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 1、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 15 日、30 日上午十时召开,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2、各种专业会议,即公司营销工作会议、采购供应工作会议、技术开发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人力资源工作会议、综合经济会议(如季度经济分析会议、半年及年度经济分析会议)等,相关部门须列出召开时间,并提前 3 天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

   3、总经理办公特别会议,即公司所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不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

  1、例会和特别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会务组织,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与会议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人力资源行政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办公会成员和相关列席人员。

  2、各种专业会议由分管领导召集和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务组织,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与会议议题涉及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办公会成员和相关列席人员。

  3、总经理办公会议质量与召集人和组织人当月考评挂钩。

  第六条 办公会成员及列席人员应签到,并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第三章 议 题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可由:(1)总经理提出;(2)办公会成员提出;(3)各职能部门提出。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提出的会议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经人力资源行政部汇总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轻重缓急安排,列入议程。

  第九条 涉及公司经营管理重要决策方面的议题,需主管领导事先召集有关部门讨论研究,并提出几个方案后,才能提交办公会会议讨论。

  第十条 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议题,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或征求意见,并将其意见一并提交。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提交会议讨论的一般议题,相关人员要有简要的文件或汇报提纲,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有明确的态度。

  第十二条 重大经济合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正式讨论之前,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完成项目的市场和技术调研报告或对合作对象的产品(服务)、技术、市场、人员、财务、资产、管理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相关资料应在会议召开前两个工作日交人力资源行政部,由人力资源行政部提前一个工作日送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必须在会前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做好参会准备。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多数一 致、总经理负责的原则,总经理对决议议题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赞成权。

  第十四条 总经理亲自出席会议的,①由总经理归纳出席会议成员和与该议题直接相关的列席人员后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②经出席会议成员和与该议题直接相关的列席人员讨论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总经理有权决定下次会议再议;③若总经理持反对意见,出席会议成员和与该议题直接相关的列席人员多数赞成的,总经理可对该议题行使一票否决权;④对总经理一票否决、出席会议成员和与该议题直接相关的列席人员多数否决的议题,持相反意见的出席会议成员和与该议题直接相关的列席人员可申请公司下次会议再议,或集团复议。

  第十五条 由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召开的会议,会议组织部门应真实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召集和主持人,参会人员对议题的发言内容,结论性意见,会后二日内报总经理审查签发,总经理不能亲笔签发,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委托会议召集和主持人签发。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同时须报集团总裁办备案。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层的团结。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及有关材料、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记录为公司核心机密,一切有关人员不得泄露,违者依照有关法规和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章 议事和记录 第十九条 会议召集和主持人应认真安排会议的审议事项,给予每个议题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发言须言简意赅,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所作出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和特别会议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记录;各种专业会议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原始记录经参会人员签字后,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归档保存。

  第 五 章 会后事项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不宜由与会人员保存的机密会议材料,应在会后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当场收回,按照保密制度的要求立卷归档或销毁。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后形成的文件或纪要,需在第二天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整理,由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签发,按照保密等级规定在相关范围内传达。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作出的决议,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督办,各部门负责人须认真落实,并按时向公司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情况,逾期不交视同未完成任务。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执行的情况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考核,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与责任部门和人员的业绩收入挂钩,并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访问:标签 公会 总经理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编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