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8月份培训-安全管理制度资料【精选推荐】

时间:2022-10-23 09:35:09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8月份培训-安全管理制度资料【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8月份培训-安全管理制度资料【精选推荐】

 

  8 8 月份安全培训 记录

  题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主题 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

 地点 集控中心 主讲

 安全 教育 培训 内容 1. 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实施办法 (试行)

 2. 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总结及发言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安全风险管控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有了系统理解,对日后工作中按照规章办事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有积极的意义。

 甲:工作中必须熟练掌握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乙:按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丙 :发现或消除其它辅助发电设备不易被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分析原因。

 丁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全覆盖、勤排查、快治理。

 戊 :风险管控因本着“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管控”的原则。

 改进 意见 按照员工的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有差别的进行培训学习,让运行人员重点掌握本岗位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本表由参加培训学员所在单位直接主管填写 培训班名称:集控中心

 培训内容应用情况调查:

 1 本次培训的知识技能在工作中的使用频率 很低 比较低 一般 比较高 很高

  √ 2 所学知识技能为学员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供的实际帮助 很小 比较小 一般 比较大 大

 √

 3 所学知识技能对学员工作效率的提高 没有 提高 提高 很小 有一定 提高 提高 较大 提高 很大

 √

 4 企业的制度与文化对学员使用所学的知识技能的支持度 不 支持 不太 支持 一般 比较 支持 支持

  √ 对培训目标达到的程度评价: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员工对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实施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工作中能够按照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通过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有助于落实员工的责任感。

 对本次培训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制度的学习重在实际执行,按照员工的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有差别的进行培训学习,让运行人员重点掌握本岗位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直接主管(签名)

  年

 月

 日

 培训学习签到表 集中培训签到表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姓名

  补学签到表

 补学姓名

 补学日期

 补学姓名

 补学日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

 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管理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全覆盖、勤排查、快治理”的原则,明确责

 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全过程闭环

 管控。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场站、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管理的外包单位参照执行。

 第一章

 定义和分级

  第四条

 安全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

 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安全隐患分为Ⅰ级重大

 事故隐患、Ⅱ级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和安全事件隐患

 四个等级。本实施细则所述“安全隐患”指“Ⅰ级重大事故隐患、Ⅱ 级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和安全事件隐患”的统称(

 “Ⅰ级重大事故隐患和Ⅱ级重大事故隐患”合称“重大事故隐患”)。安全隐患分级如下:

 (一)

 Ⅰ Ⅰ 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以下后果的安全隐患:

  1. 1-2 级人身、设备事件;

 2. 特大交通事故,特大或重大火灾事故;

 3. 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二)Ⅱ Ⅱ 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以下后果或安全管理

  存在以下情况的安全隐患:

  1. 3-4 级人身事件;

 2. 3 级设备事件,或 4 级设备事件中造成 100 万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设备事件;

 3. 5 级信息系统事件;

 4. 重大交通,较大或一般火灾事故;

 5. 较大或一般等级环境污染事件;

 6. 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

 等。

 (三)一般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以下后果的安全隐患:

  1. 5-8 级人身事件;

 2. 其他 4 级设备事件,5-7 级设备事件;

 3. 6-7 级信息系统事件;

 4. 一般交通事故,火灾(7 级事件);

 5. 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事件隐患指可能造成以下后果的安全隐患:

  1. 8 级设备事件;

 2. 8 级信息系统事件;

 3. 轻微交通事故,火警(8 级事件)。

 第六条

 上述所称人身、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依据《国家

 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 2020 版〕)认定。

 交通、火灾和环境污染等事故依据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判定。

 第七条

 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规定消

 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安全隐患。

 对规定的一个消缺周期内的设备缺陷不纳入安全隐患管理,仍

 由各场站按照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处置。

 第八条

 被判定为安全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公司现有的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纳入本细则规定的安全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第九条

 安全隐患划分为建设施工、发电及二次系统、消防交通、信息通信、环境保护、安全保卫和其他八大类进行统计,

 每一类均包含设备、系统、管理及其他隐患。

 第十条

 安全隐患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依据隐患的发展趋势

 和治理进展,隐患的等级可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

 与”的要求,建立公司、场站(项目)、班组组成的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

 各场站(项目)、班组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生产技术部是安全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专业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

 担闭环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

 门,督办、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

 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生产技术部、各场站是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的管理和协调部门,负责安全隐患的检查、评估、报告、

 治理、验收和销号。

 第十五条

 安监部主要职责:负责审定所属项目、场站上报的一般事故隐患;负责初步审核所属项目、场站上报的重大事

 故隐患;对评估为重大等级的隐患,及时上报产业管理公司和

 集团公司核定。定期汇总、统计、分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向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生技部主要职责:负责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评

 估定级。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新能源公司审查。根

 据公司安排,具体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结果进行验收并向公司报备。根据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

 的安排,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治理等相关工作,并负责一

 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第十七条

 场站(项目)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落实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有关管

 理要求。

 (二)负责本场站(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评估定级。

 对评估为重大和一般的事故隐患的,及时上报公司审核。

 (三)负责本场站(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汇总、统

 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含参建单位等相

 关方),根据公司安排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办、指导及协调。

 (六)参与和配合跨项目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八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工程项目、场所、设备等

 发包、出租或代维的,应当与承包、承租、代维单位签订安全

 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

 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代维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排查治理

  第十九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排

 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

 理。(见附表 1)

 第二十条

 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包括:

 各场站(项目)、各专业应采取技术、管理措施,结合常规

 工作、专项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要明确排查的

 范围和方式方法,专项工作还应制定排查方案。

 (一)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安全责任体

 系、管理制度、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等。

 (二)排查方式主要有:各类安全性评价或安全标准化查

 评;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各专业结合年度、阶段性重点工作和

 组织开展的专项隐患排查;设备日常巡视、检修预试、在线监

 测和状态评估、季节性(节假日)检查;风险辨识或危险源管

 理;已发生事故、异常、未遂、违章的原因分析,事故案例或安全隐患范例学习等。

 (三)排查方案编制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

 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确定排查目

 的、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要

 求等内容。

 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工作方针,规范开展公司范围内作业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按照“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管控”的原则,

 对作业安全风险进行管理。通过作业前的固有风险识别,并结合实际作业特点对作业前的动态风险进行评估,不同动态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 能控状态。

 第四条

 本办法根据 LEC 安全风险评价方法(见附录 A)中

 LEC 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作业风险与安全风险预警的对应关系, 具体安全风险预警执行《公司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实施办法》。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场站(项目)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管控。

 第二章

 作业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作业安全风险管理要求,指导、检

 查各场站(项目)开展作业安全风险管理的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开展现场初勘,确定本场站(项目)各工序固有风险,

 负责组织编制本场站(项目)《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清册》。根据作业前动态因素,计算确定作业动态风险等级,建立《动态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清册》(见附录 C.1),并根据动态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基建项目要按照动态风险等级对施工作业风险逐一进行复测并填写《基建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见附录 C.2)。

 (三)负责对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管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负责一般安全风险预警管控。

 (五)负责对所属场站的作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评价、考核。

 (六)严格控制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应严格履行到岗到位责任,不断加强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工作的现场指导和过程监督。

 (七)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三级及以上动态作业安全风险

 管控清册》、《基建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至新能源公司。

 第八条

 各场站管理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场站(项目)的《运行维护作业安全风险

 管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二)作业开工前,负责本场站(项目)现场作业风险交底

 及风险点的初勘工作,负责运行维护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三)负责对二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及降低等级进行现

 场监督检查。

 第九条

 工程建设部或基础设施建设部管理职责

 (一)审查施工场站(项目)编制的《基建施工作业安全风

 险管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二)基建施工开工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场站(项目)对

 施工、监理场站(项目)进行项目作业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工作。

 (三)指导、检查、通报施工、监理场站(项目)在基建施

 工中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

 施工场站(项目)管理责任

 (一)施工项目部是现场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

 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组织本项目部所有员工学习本办法,确保施工项目部

 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

 (三)开展现场初勘,确定本项目各工序固有风险。编制《基建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清册》,按照动态风险等级对施工作业风险逐一进行复测并填写《基建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

 (四)将《基建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清册》和《基建施工

 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报监理场站(项目)审核并报工程建设部或基础设施建设部备案。

 (五)根据作业前动态因素,计算确定作业动态风险等级,

 建立《三级及以上基建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推荐访问:标签 培训 安全管理制度 8月份培训-安全管理制度资料 8月份安全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