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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26 11:10: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对于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

 

  1 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教育党组织,市直学校党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直属“两新”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为全面提升教体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泰安市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指导意见>》、XX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市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通字〔2021〕21号),现就在教体系统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推动党支部对标提升、晋位升级,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XX教育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评星定级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坚持服务大局,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坚持分类指导,做到因地制宜、务实管用;坚持客观公正,确保

  2 组织认可、群众满意。

 二、评定内容 1.班子建设。重点看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规范组织设置、按期换届、健全支委会、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组织力;是否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等。

 2.工作运行。重点看是否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是否落实党务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互相监督;是否健全党支部书记述职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等。

 3.党员管理。重点看是否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党员结构不断优化;是否按规定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否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4.组织生活。重点看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是否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等。

 5.基础保障。重点看是否按规定配备用好活动场所,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是否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支部工作开展;是否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是否有必要的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是否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等。

  3 6.作用发挥。重点看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是否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联系帮扶行动。

 三、评定等次 党支部星级评定一般自上而下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实行百分制考评,一般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和评议项组成。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得分总和,原则上按照70%的比例计入总分;评议项得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分。一般总分为90分(含)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80(含)—89分可评定为四星级,70(含)—79分可评定为三星级,60(含)—69分可评定为二星级,60分以下评定为一星级。各党组织要科学确定每个等次评定比例。五星级党支部每年评定数量一般不超过总数的30%。

 1.基础项。一般设定为100分,围绕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六个方面评定内容,进行考评打分。

 2.加分项。主要包括: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XX市级(包括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体局党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承担上级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其他加分情形。根据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一般不超过10分。

 3.减分项。主要包括: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支委会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

  4 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其他减分情形。根据情节轻重,每项次给予不少于3分的减分,不设扣分上限;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4.评议项。基层党委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

 基础项得分低于80分或出现上述减分项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

 四、评定程序 评星定级,一年一评,按以下程序评定。

 1.基层自评。每年12月初,各党支部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意见。

 2.述职评议。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两项评议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计入考核总成绩。

 3.群众测评。市委教育工委采取召开测评会、发放调查问卷、抽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就各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党支部通报,党支部按照自评和群众测评情况,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提出星级评定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表》。

 4.上级考评。每年12月底之前,市委教育工委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情况,依据《XX市教体系统党支部评星定级规范》,对申报四星级以下的党支部进行严格考评。综合自评、

  5 述评、测评和考评结果,确定党支部星级等次,定级结果在所属单位公示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首次评定星级时,四星级党支部的比例不得超过全系统党支部总数的20%。五星级党组织,从四星级党组织中择优推荐向市委组织部申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评定星级。

 5.争先赶超。星级评定后,市委教育工委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党支部争创更高星级。五星级、四星级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推动全面进步;二星级、一星级党支部重在弥补短板,实现晋级升星;无星党支部重在理清思路,促进整改提高。

 6.考核验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结合部署下一轮“评星定级”活动,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对所属党支部上一轮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作为下一轮活动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星级评定等级根据年度考核验收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党支部予以降星并责令整改,对工作成效明显、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升级。五星级党支部须报市委组织部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评星定级作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党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所在党支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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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强化结果运用。市委组织部每年在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时对晋升为五星级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市委教育工委每年对“评星定级”活动开展情况和党支部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通报,对晋升到四星级和进位幅度较大的党支部予以表彰;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二星级或当年被评定为一星级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星级的党支部,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对被评定为无星级党支部的书记当年进行调整。今后,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要与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优评先、业绩考核相挂钩。在市委组织部门组织的各类评比表彰中,原则上受市委组织部门表彰的必须为四星级以上党支部,推荐市级以上表彰的必须为五星级党支部;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占本单位党支部总数60%以上的党委(总支)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动面上工作有效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及时将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附件:XX市教体系统党支部评星定级规范

  7 附件

 XX市教体系统党支部评星定级规范

 项目 考 评 内 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基

 础

 项

 100分 班子

 建设

 (20分)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 分

 2.党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支部班子健全;党支部书记与校长“一肩挑”,干事创业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带头服务师生,作风民主。

 5 分

  3.支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调,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5 分

  4.后备干部等各类人才挖掘培养有力、常态化储备。

 5 分

  工作

 运行

 (15分)

 1.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会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

 5 分

  2.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加强相互监督。

 5 分

  3.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师生的评议。

 5 分

  党员

 管理

 (10分)

 1.发展党员工作有长期规划、年度有计划,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党员结构不断优化;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使用规范。

 3 分

 2.全面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3 分

  3.扎实开展党员领航行动,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等,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2 分

  4.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

 2 分

  组织

 生活

 (10 分)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 25 日按时规范举办主题党日活动。

 5分

 2.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5分

  基础

 保障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有相关设施。

 4 分

 2.配备业务较强的党务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

 4 分

  3.能熟练运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2 分

  作用

 发挥

 (35分)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

 10 分

 2.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好。

 10 分

  3.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等其他考核指标 (由教育工委自主设置,主要指年初确定的教育系统考核指)。

 15 分

  8 合计

  0 100 分

 按照 70% 折算计入总分

 加 分 项 1.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5 分 根据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一般不超过 20分。

 2.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

 5 分 3.承担上级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5 分 4.其他加分情形。

 5 分 减分(否决)

 项 1.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

  根据情节轻重,前 4 项给予每项次不少于 20分的减分;第 5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分;出现严重责任问题的“一票否决”。

 2.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3.支委会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

 5.其他减分(否决)情形。

 评 议 项 党(工)委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

 50 分 按照 30%折算计入总分 党(工)委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

 50 分 合 计

  注:

 基础项满分 100 分,按照 70%计入总分; 评议项满分 100 分,按照 30%计入总分; 加分项最多加 20 分,在基础分、评议分折算后相加的基础上,直接加入总分; 减分项,在基础分、评议分折算后相加的基础上,直接从总分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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