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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解读(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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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解读(2021年版)

 

 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

 体系 解读 (1 2021 年版)

  2021 年 9 月 23 日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方法 填报材料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 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审批服务职责的市直部门、各县区(管委会)

 市、县、乡三 级 政 务中 心 需 做好 网 络 检索、实地核查 及 暗 访准备 2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清理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 3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1.请提供本级政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其公开网址; 2.请提供辖区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并注明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

  2 4 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1.请提供在本级政府迁户口、办社保、办理异地就医费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如果已在网上公开,请提供网址; 2.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部署开展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以 上 单 位提 供 的 证明 清 单 必须 有 法 律依据。

 5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具有审批服务职责的市直部门 市、县两级政 务 服 务中 心 需 做好 网 络 检索、实地核查、材料查证 及 暗 访准备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 单 制度。

 6 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请提供本级政府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的公开方式及网址。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 场 监 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 通 运 输局 市 政 府 各工 作 部 门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

  3 7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请提供本地区涉及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 8 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请提供本地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及公开网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1.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情况说明; 2.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涉及该项指标工作的案例或典型做法。(不超过 3 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 直 各 执法 部 门 需做 好 网 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查 证 及 暗访准备 10 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明显减少。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地区内任意 10 家不同行业的企业接受现场检查的时间、事项、检查部门和检查结果,并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 直 各 执法 部 门 需做 好 网 络检索、实地

  4 明企业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市直各有关部门 核查、材料查 证 及 暗访准备 11 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1.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地区纳入信用监管的事项范围及惩戒措施; 2.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受理的涉及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的具体案例,案例中的当事人请标注联系方式。(不超过 5 个)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 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出台的经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不超过5 个)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 13 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请提供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2020 年以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案例,注明时间、案由、措施、结果及当事人联系方式。(不超过5 个)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每 家 部 门提供 2 个以上案例;市直 各 执 法部 门 需 做好 网 络 检索、实地核查、材料查证 及 暗 访

  5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卫健局等涉及涉企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部门 准备。

 14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

 网络检索 座谈访谈 请提供 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财政局、 市直各有关部门 具体情况说明内容由发改委提供,加盖市政府公章;需做好网络检索及企业负责人座谈准备 15 对因本级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请提供 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该项指标情况依法进行补偿的具体案例,请注明被补偿人联系方式。(不超过 5 个)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局

 牵 头 单 位每 家 单 位提供 2 个以上案例;

  6 16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请提供本级政府辖区内行业协会商会的名录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本级政府不提供区、县的行业协会商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由 市 民 政局 提 供 市级 行 业 协会 商 会 目录 及 负 责人 联 系 方式;需做好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 料 查 证及 暗 访 准备 5.优化公共服务。

 17 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9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 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实地核查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审批权的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县、乡三 级 政 务中 心 需 做好 网 络 检索、实地核查、材料查证 及 暗 访准备 18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审批权的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县、乡三 级 政 务中 心 需 做好 网 络 检索、实地核查、材料查证 及 暗 访

  7 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准备 19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 100%。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网络检索 请提供 2021 年上半年本级政府政务大厅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的情况说明,包括覆盖范围、参与人数、评价结果及整改措施的情况。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县、乡三 级 政 务中 心 需 做好 网 络 检索、实地核查、材料查证 及 暗 访准备 20 市级政府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 110、119、120、122 等紧急热线外,按上级政府部署将其他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县级政府对涉及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

 实地核查 座谈访谈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县两级政 务 中 心需 做 好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材料 查 证 及暗访准备,特 别 是 外地 号 码 投诉、咨询、举报电话。

  8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

 21

 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

 材料查证 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需准备实地核查及材料查证准备 22 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材料查证 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制定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单,并从中任选 5个提供原件全文(市级政府应提供至少一部规章原件全文)。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需准备实地核查及材料查证准备 23 加大重要制度建设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

 材料查证 请提供 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在重要制度建设中对争议较大的事项开展协调决策的情况说明。(举 3 个例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2.提高公众 参 与度。

 24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政府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网络检索 请提供 2020 年以来本级政府发布规章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目录清单,并注明征求意见的网址。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9

 25 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到100%。

 材料查证 请提供对 2020 年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办理的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需准备实地核查及材料查证准备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6 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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