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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准则》《条例》存问题 对照入党誓词存在问题

时间:2022-03-21 16:15:16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照《准则》《条例》存问题 对照入党誓词存在问题,供大家参考。

对照《准则》《条例》存问题 对照入党誓词存在问题

 

  对照《准则》《条例》存在的问题

  对照《准则》《条例》存在的问题

 对照《准则》《条例》存在的问题 2017-01-12 浏览:分享人:覃莉霞手机版

  认真对照《准则》、《条例》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有力推进责任落实。下面小编收集整理的对照《准则》《条例》存在的问题,欢迎阅读参考!!

 对照《准则》《条例》存在的问题

 近日,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 8600 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

 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 70 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 10 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 6 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 个禁止”

 “52 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 18 条、3600 余字的准则,浓缩成 8 条、309 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轮训班、党员冬训班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

 作中。我们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组建红色宣讲队,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同时,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组工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以罗 xx 书记调研省委组织部时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为准则,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对照《准则》《条例》存在的问题

 20xx 年 10 月 18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不断完善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修订后的《准则》,作为面向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为党

 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纪律方面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才能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学习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性,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一个党员和党员干部都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做到逐条逐句学,熟练掌握《准则》和《条例》,牢记党的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认真思考,深刻领会、感悟、体会,把党的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刻印在心里,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学习的目的在于实施运用,通过学习,每一个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每一个党的干部要起带头作用,以身作则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以身作则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全党同志的努力奋斗,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通过学习,我们要按“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方法,对照《准则》和《条例》,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要正视自己的缺点和

 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行为。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坚持“吾日三省吾身”,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论语》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我们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有了过错,一定脚踏实地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为准绳,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过则勿惮改,过而能改,这种光明磊落的胸怀、真诚坦率的态度、知耻近乎勇的表现是我们共产党人应当有的品质。

 对照《准则》《条例》存在的问题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加强对两项法规的理解认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更好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深刻体现了两大党内法规与党章相呼应。党章是党的根

 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早在上任伊始就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醒我们: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与实践下,迫切需要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来,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两部法规指向明确,既树立高尚的道德追求,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旨在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我们所有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自觉捍卫党章尊严,主动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深刻体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相衔接。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国法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准则》和《条例》严格区分党纪与国法的界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使党规条款更清晰、党纪特色更鲜明。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不再重复

 规定,同时明确规定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从而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我们要消除惯性思维,牢固树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执纪意识,把真正管住纪律作为工作的重心,从而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只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向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转变。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

 深刻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做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纪律和道德在政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以德治党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强调道德自律,坚守信仰、价值观念、宗旨意识的高标准。依规治党是以党纪的权威性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强调他律,不去触动纪律底线。修订后的《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体现党对全体党员所倡导的高尚道德情操要求,《条例》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我

 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守道德高线,要动真碰硬抓好执纪监督问责,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做好党规党纪的执行者、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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