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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3年)单位编外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3-05-29 17:20:3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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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的调查报告

  信息主类:机构编制简报

  信息分类:2009年05期

  信息子类:调查报告

  关于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我市市直机关及其二级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部门对人员结构、总量、流向的监管能力,合理有效配置人才资源,为我市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近期,我办通过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专项调查工作。调查表明,一些问题亟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调查的69个市直机关(含行政、事业),共2666人,其中男2180人,女486人。从年龄结构上来看,30岁以下的267人,占总人数的10%;31-40岁的885人,占总人数的33.2%;41-50岁的893人,占总人数的33.5%;51-60岁的621人,占总人数的23.3%。从学历层次上来看,研究生共51人,占总人数的1.9%;本科生共1140人,占总人数的42.7%;大专生共1001人,占总人数的37.6%;中专及以下共474人,占总人数的17.8%。市直二级机构(不含学校、卫生医疗事业单位,下同)摸底人数共3872人,其中男2697人,女1175人。其中30岁以下的753人,占总人数的19.4%;31-40岁的1641人,占总人数的42.4%;41-50岁的1087人,占总人数的28.1%;51-60岁的391人,占总人数的10.1%。二级机构研究生8人,占总人数的0.2%;本科生623人,占总人数的16.1%;大专生1368人,占总人数的35.3%;中专及以下1873人,占总人数的48.4%。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市直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人员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总量超编。目前,我市市直机关及其二级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制性质分为行政和事业两种,其中上级核定我市市直机关(含公、检、法、司等)行政编制1652名,实有编内管理人员1796名,超编144名。如财政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0名,实有人员57人。我市自行核定使用事业编制3488名,实有编内管理人员5938名。如花炮局核定机关事业编制20名,实有33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实有36人。

  2、年龄“老化”。69个市直机关2666名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的仅占10%,有34个单位没有30岁以下的工作人员;41-60岁的人员较多,共有1514人,占总人数的56.8%;51-60岁人员所占比例超过40%的单位有16个:如国土局(62%)、教育局(57%)、人大(54%)、文体局(53%)、粮食局(53%)、农机局(50%)等,这些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以40岁甚至于50岁以上的人员为主体,呈现出机关人员年龄老化、活力不足的局面。

  3、结构不优。一是部分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多,一般干部少。如市人大机关,在编在岗35人,其中领导干部(含主任科员)26人,一般干部仅9人;市农办机关,在编在岗20人中,领导干部(含副

  主任科员)12人,一般干部仅有8人(其中司机3人)。“官多兵少”导致很多单位感觉有事没人做或具体工作难落实,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大打折扣。二是高学历人才少。机关研究生51人,仅占总人数的1.9%,二级事业单位研究生8人,仅占总人数的0.2%,而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大都是在职教育,很少是正规全日制毕业生。高学历人才匮乏,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与岗位的高要求不相适应。三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如规划局、建设局、林业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对口的不到10%,人员知识结构的不尽合理,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工作的推进,影响了事业的发展。

  4、混岗严重。一是在编不在岗。全市市直机关及其二级机构共有在编不在岗人员454人,这些在编不在岗人员有的提前离岗休息(120人)、有的被外单位借用(25人)、有的停薪留职或从事经济工作(112人)、有的病休(13人),也有的是脱产学习、待岗等(184人)。二是混岗。从被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市混岗使用的人员有913人,市水利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广电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株树桥水库管理局、规划局混岗现象更为突出。一些单位在机关人员普遍老化的情况下,出于无奈,只得将机关与二级事业单位的人员混岗使用。

  5、临聘人员较多。根据上报数据统计,全市市直各单位有临聘人员871人,以法院(40人)、政府办(27人)、城管局(25人)、环保局(19人)、广电集团(51人)、电视台(48人)、浏阳日报社(43人)、建设监理公司(41人)、规划设计院(28人)、计生技术服务站(25人)、建筑勘察设计院(22人)等单位临聘人员较多。这些单位的临聘人员有的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的是从事后勤管理和中心工作。临聘人员过多,势必增加财政负担,也不便于人员的管理。

  二、原因分析

  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也有单位自身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紧缺,影响了机关人才梯度储备与培养。一是行政编制总量偏小,导致机关无编引进人才。除政法机关和物价所、司法所外,我市41个市直机关(含人大、政协、群团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总量为646名,平均每个机关行政编制不到16名,总量非常少,大部分市直机关超编。特别是2001-2008年政策性安置转业干部共计286人到机关,但上级为此补充的行政编制仅21名,造成人员刚性增长。2001年以来,除政法机关以外,我市市直机关一直没有公开招录补充公务员。二是事业编制人员总量偏大,导致难以按需引进人才。虽然事业编制是地方政府核定,但必须根据地方财力量入为出,从严控制人员的增长。市直事业单位虽然实行了控编进人的制度,遏制了人员的增长,但2004-2008年全市共安置了随军家属、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共1108人,其中有近400人安置到市直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剧了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膨胀,致使超编严重、财政压力大,无法再配编给各单位补充人员、改善结构。

  2、人岗不适,导致机关人员臃肿、效能不高。市直机关大多是代表市委、市政府行使某一特定的管理职能的部门,其设置的岗位对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均有特殊的要求。但从现行的人员结构来看,很多市直单位的人员达不到岗位的专业要求,从而出现了以下情况:一是“赶鸭子上架”,将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人员勉强配置到相关专业

  岗位上去,造成业务不精,工作效率低下;二是在人员编制已满的情况下,采取从外选调或借调专业人员的办法来满足岗位需求,而内部人员则沉积下来,造成人员膨胀;三是采用编外聘用的方式引进专业人员从事某一专业工作,使单位人员出现二元体制,呈现出“编外人员使劲干,编内人员站着看”的现象,影响了机关整体合力,更加重了财政负担。

  3、管理失灵,加剧了机关人员老化、退化。与现代企业比较,市直各单位缺乏足够的人员管理权限,所以出现了“领导干部是临时工,一般干部打长工”的说法。各单位对人员的管理失之粗放,难以根据岗位职责的履行、工作绩效的好坏,给予科学评价和必要的奖罚,从而造成相当部分人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特别是在当前“官本位”意识还相当严重的情况下,一些40岁左右的干部本来工作很有经验,精力也相当充沛,但认为自己成为科级领导干部已无希望,意志衰退,工作热情锐减,只想着过太平日子,等着退休,对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严重影响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4、交流失衡,制约了机关人员的新陈代谢。近年来,领导干部交流已经形成了制度,但一般干部之间的交流却很少。一般干部没有岗位的变动,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懈怠心理,工作上没有创新意识,于是各单位把希望寄托在年轻的干部身上,希望通过补充新的人员来推动工作的开展。然而,领导干部改非后希望组织安排进城退养,乡镇干部因照顾家庭等原因想进城,以致出现了照顾性调入市直单位的人员较多,而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较少;逆向交流的多,顺向交流的少,单位用人难以达到理想的境界,编制满了,各岗位所需要的人才却无法引进来。市直单位因编制空缺也只能在现有在编人员中选调,对机关人员结构的改善作用不大。

  三、对策与建议

  1、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理念。目前,从单位领导到一般干部,有相当部分人员认为,自己上了40多岁、50多岁,在单位工作多年,属于老资历,并作出了一定贡献,也不指望提拔重用,因此不想在工作中挑重担。而事实上,这些同志离退休年龄还有近10年的时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只是因为心理失衡或观念不同产生了消极的思想。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让机关干部职工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应牢固树立“健康工作四十年”的工作理念,只要在工作岗位,就应该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为此,一是应强化“工作不是为了提拔”的理念,领导干部在不在领导岗位要一个样,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只要在编就应坚守岗位。二是应强化“工作就要履职”的意识,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只要在编就应履职,就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有不论年龄老少、在岗长短,都能兢兢业业地履职,踏踏实实地干事,才会焕发出勃勃的生机,各项工作就会顺利推进。

  2、创新管理机制,推行岗位管理。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是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创新机制,推行岗位管理,促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一是应科学设置岗位。各单位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据机构编制部门的“三定”规定科学设置岗位和岗位任职条件,合理确定领导岗位与非领导岗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与后勤工作人员的编制及结构比例,确保岗位科学设置。二是应严格岗位管理与岗位聘用。各单位在编制和人员调整时,严格按岗位和任

  职条件调配或聘用,努力做到人岗匹配;单位内确因工作需要又无适当人员胜任,可按相关程序在全市同一经费来源的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或聘用,确保真正做到因岗择人、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三是应严格岗位考核。量化和细化岗位职责,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工作岗位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严格岗位考核,真正做到考核与职务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惩、调整交流直接挂钩,彻底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状,形成奋发进取的工作局面。

  3、注重结构优化,推进系统交流与岗位交流。要优化人员结构,就必须健全完善多层次、多类型的干部职工交流机制,打破“铁饭碗”,让“风水轮流转”。一是应按照“单位性质不变、人岗匹配、有进有出”的原则,定期有计划地推进教育、卫生、财政、计生、司法、安监等系统的内部交流。二是可按照“编制对等、人岗相适、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适时推进财政与审计、国土与建设、劳动与人事、文化与广播等性质相关或相近的部门之间的工作人员跨单位交流。三是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内部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非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有计划地进行跨单位的交流。四是基层单位纪检监察、财务会计等特殊岗位应采取异地使用、单位之间交叉安排等任职交流,同一单位特殊岗位任职满3年应当交流,任职满5年必须交流。总之,要通过交流,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增强责任感,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4、坚持标本兼治,营造人尽其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环境。要使我市的人员结构得到较大的改善,应从“人才兴、事业兴”的高度,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各项措施。一是应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我市市直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不含教师、医护人员)就有454名在编

  不在岗人员,这些人员理应归编归位,对年龄偏大符合退休条件本人又不愿坚持正常工作的,可动员其申请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对不愿回单位上班的中青年干部职工,可自愿申请辞职,或与市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统一的停薪留职合同,列编外管理,不再发放工资补贴;对竞聘待岗或消极怠工者按比例扣发工资奖金,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者辞退甚至开除,从源头上根除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的现象,消化超编人员,市编委会按照“退一补一”原则允许各单位腾出编制和岗位招录公务员或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储备和引进高端人才。应尽快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5-10年的人员增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控制总量,有减有增”的原则,制定我市人才储备和引进的10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地分年度引进储备一批高端或急需人才。三是要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自主用工管理。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中用于辅助性岗位和工勤岗位的编制只减不增,新增辅助性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以及临聘人员应一律按《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自主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管理。各单位必须如实按需申报,做到人员与岗位相匹配,符合自主用工的岗位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自主用工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自主用工招聘考试,按有关规定和用工合同进行管理,努力提高单位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

  (浏阳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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