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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总结

时间:2022-03-17 00:02:50 浏览量:

2012年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根据省、市两级工商局要求,县局积极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全县工商系统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于2012年4月26日成立了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效能建设,确保“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抓出成效,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为保证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了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县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拉动内需为目的,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得到有效遏制,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使用行为不断规范。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为: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部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及实施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备案工作。专项行动自2012年3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三、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大型商场和超市、旅游、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物流快递、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网络商品交易、通讯服务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金融服务企业、保险、房地产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依托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通过企业主体数据库查询,向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实地走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切实掌握相关行业企业数量、格式条款使用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2年4月7日至8日,工商局向相关企业发放了《提交格式合同样本的通知》10余份,要求其把正在使用中的各类格式合同提交备查。目前,移动、联通、太平洋保险、泰康保险、金鑫房地产已提交。根据初步了解,这些企业所使用的格式合同均由各自的总部统一制作下发,这些企业都是被动使用。因此,我们认为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来自于上面。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执法。各工商分局、所要以辖区管理和“经济户口”监管为依托,通过12315投诉网络和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寻找案源。积极集中行政执法力量,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2.加强学习交流。各分局、所要认真做好案件查处过程中所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工作,尤其是要认真领会《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明确法律适用。要通过课堂学习、典型案例分析及办案经验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大学习研究力度,领会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力争查处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并及时整理和点评典型案例,形成有质量的案例分析及办案经验材料


3.加大宣传力度。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及专项工作宣传的同时,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主观能动性,主动搜集当地经济交易中使用的各类合同文本,含补充协议,对其中的格式合同条款进行调研和筛选,挑选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平等条款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设立专栏等形式进行揭露、点评和曝光,提高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舆论引导的执法氛围。


4.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特别对执法重点行业要进行深入调研论证,积极推广工商总局及有关部委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并推广参考合同文本,促进行业合同文本的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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